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7-12 來源: 主持詞 點擊: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不斷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熟練掌握新安全生產法及法律法規(guī),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學習培訓,提高安全思想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一、鎮(zhèn)政府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和業(yè)務學習,集中對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各村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認真培訓,每年培訓率要達到 100%。
二、各村委會,對村民、群眾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達到 95%。
三、學校對職工及學生的安全學習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 1 小次,教育面達到 100%。
四、各企業(yè)、生產經營單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對全體職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 2 小時,教育面達到 100%。
五、對學習教育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的核實,以記錄、登記、簽到為準,凡因未落實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時間、人員,因此而釀成傷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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