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高增長下的富民之路 富民之路
發(fā)布時間:2020-02-19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本次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收入分配問題首次登上“兩會最關心話題”榜首。
改革以來,經濟的高速發(fā)展為中國累計了令世人矚目的財富,但分配領域中的諸多矛盾也使得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顯著偏低,勞動者因而無法充分分享經濟增長的紅利。收入分配改革若不推進,勢必成為中國消費增長、經濟轉型的最大掣肘。圍繞收入分配改革問題,我們采訪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北京師范大學收入分配與貧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實
居民收入與GDP增長的“離心”
記者:據測算,當前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占GDP比例已下降至歷史最低點,為43%。而其中,勞動者報酬占比下降更為顯著,您認為是哪些因素造成居民收入,特別是勞動者報酬逐年下降?
李實: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中國經濟發(fā)展的過程決定了勞動力報酬下降的必然性。由于我們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和就業(yè)的壓力,存在著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農業(yè)勞動力向工業(yè)轉移的過程,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工資往往會被壓低,勞動力在整個分配中處于相對劣勢的地位。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迫切追求經濟增長,為吸引投資,對資本采取了相對優(yōu)惠的政策,在整個制度和政策上,更多地偏向資本而非勞動力。
最后,在企業(yè)層面,并沒有形成一個很好的勞資談判機制,工資往往是由分散的勞動力和相對集中的資本之間的博弈所決定的,在這一過程中,勞動力特別是農民工沒有形成代表自己利益的工會組織,因而在工資博弈中處于不利地位。
王小魯:的確,這些因素都會在一定階段影響收入分配,但一些體制性因素也不可忽視。如壟斷部門收益、資源收益和土地收益的分配存在很大的問題。資源稅體系尚未建立,資源收入分配并不公平合理。地方政府賣地收入沒有納入公共財政,其管理和使用透明度不夠。此外,各級政府還有不少預算外收入,這些公共資金的管理也缺乏健全的制度保證。
即便是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在管理不嚴、監(jiān)督不力情況下,也會導致腐敗,公共資金流失,形成非法和灰色收入,導致不公平的收入分配。
地方政府過分重視經濟增長和投資,對小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就業(yè)問題重視不夠,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方面常常放棄中立地位,站到強勢的既得利益集團一方,也是造成此問題的重要原因。這說明政府職能轉換沒有實現,需要通過推動政府改革,建立服務型政府。
再論收入分配的市場化
記者:溫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但也有人擔心政府對初次分配的干預可能影響市場調節(jié)機制的正常發(fā)揮,因而應將工作重點放在再分配領域,您如何看?
蔡:勞動者的工資是由市場決定的。無論何時,政府都不應該直接干預初次分配領域,但政府是可以有所作為的。在劉易斯轉折之前,政府在初次分配領域能夠做到的是擴大就業(yè),消除各種勞動力流動的制度障礙,讓勞動者能夠實現較為充分的就業(yè),盡可能多地讓剩余勞動力、下崗失業(yè)人員走上工作崗位。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的政策著力點正在于此。擴大就業(yè)是收入分配改善的根本舉措,比其他任何手段都更直接。
宋曉梧:政府要在二次分配中發(fā)揮作用,人們沒有爭議,那么對于一次分配,政府是否就無所作為了呢?深入分析不難發(fā)現,我國一次分配出現勞動所得比重過低的情況,正是沒有真正按照市場規(guī)律辦事的結果,一些政策在很多情況下對初次分配造成了負面影響。
首先,農民工工資長期偏低,不僅僅是農民工供大于求的結果。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歷史形成的戶籍制度割裂了城鄉(xiāng)勞動力市場。從事同樣工作的城市工人比農民工工資高一倍甚至兩倍。有學者估算,若實行同工同酬,上億農民工每年至少可多得約3000億元,累積下來,對擴大消費、縮小城鄉(xiāng)差距影響巨大。戶籍制度是典型的行政手段,積極穩(wěn)妥地改革戶籍等一系列行政分割城鄉(xiāng)勞動力市場的制度,政府責任重大。
其次,一次分配中行業(yè)收入差距過大。根據去年統(tǒng)計局公布的數據,中國證券業(yè)的工資水平比社會職工平均工資高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業(yè)的差距達11倍,若把證券業(yè)歸入金融業(yè)一并計算,行業(yè)差距也高達6倍。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際勞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資料,2006-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業(yè)工資差距,日本、英國、法國約為1.6-2倍,德國、加拿大、美國、韓國在2.3-3倍之間。美國的金融行業(yè)平均工資水平低于采礦業(yè)。日本在上世紀80年代經濟起飛后期,金融業(yè)平均工資水平只是制造業(yè)的1.38倍。這些國家金融業(yè)的高工資并不是由其行業(yè)的特殊性造成的,而是由于金融行業(yè)對知識的要求比較高,從業(yè)者受教育年限較長,付出成本較高,因而要求的回報也相應較高。在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勞動力流動自由、合理,行業(yè)工資差距其實是各個行業(yè)從業(yè)人員受教育程度的差距。從目前的資料看,中國行業(yè)收入差距已躍居世界之首,甚至超過巴西。如此巨大的行業(yè)收入差距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嗎?顯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場準入方面的行政限制帶來的。
記者:當前中國一個比較突出的現象是低端勞動力市場的工資普遍較低,這或許也是引起當前普遍“用工荒”的主要原因,您認為應當如何建立勞動者報酬穩(wěn)定增長的機制?
蔡:“用工荒”主要表現為普通勞動者的短缺,他們的工資上漲將更為顯著。由于普通勞動者多來自中低收入家庭,因此在轉折期會出現一個新趨勢,即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長大大加快。在比較理想的情況下,中低收入家庭比其他收入階層的家庭增長得更快,形成整體收入分配改善的趨勢。
因此,在沒有到達“劉易斯拐點”的時候,想要改善收入、縮小收入差距,政府只能更多地用再分配的手段。而在到達轉折點以后,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發(fā)生了變化,初次分配領域的變化對于收入分配結構改善是非常好的契機。政府應保持勞動力市場競爭性,消除各種歧視,縮小部門、行業(yè)之間的工資差距;健全勞動力市場制度,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保護工人利益,引導建立工資集體談判制度。同時,政府在再分配領域的作為也會影響初次分配的結果。勞動者工資固然是由勞動力市場決定的,但有無社會保障、保障程度如何,將決定這份工資的可支配性和含金量。
宋曉梧:在成熟的市場經濟中,工資福利等應當在國家法律框架下,由勞動力供求雙方共同決定。既然講市場,就要講供求雙方,不能只講雇主一方的權益,這就涉及勞動力市場特性,集體談判問題。國際勞工運動史證明,有工會的勞動力市場工資福利和無工會組織的市場相比,至少高15%-20%。
中國擁有世界最大規(guī)模的工會組織,但在近年來的各種重大勞資糾紛中,作用發(fā)揮得遠遠不夠。在歷次礦難中,沒有看到工會組織發(fā)揮了應有的職能。如果不能強化工會保護勞動者權益的職能,我國勞動力市場就不完善,提高勞動者收入也很難。在這一點上,政府應當為勞動力市場構建一個穩(wěn)定的運行框架,在勞資集體談判的基礎上,搞好一次分配。
有人提出各級政府應制定工資增長計劃,落實到企業(yè),并作為政府的考核目標,我不贊成這樣做。我認為應當按照市場基本的運行法則,由市場供求雙方自發(fā)運作,而不是設置行政指標去直接干預企業(yè)的經營自主權。
以公平引導效率的分配體制?
記者:提高勞動報酬的比重,就意味著政府和資本所得在短期內會相應減少,但無論是財政收入的直接減少,還是資本流入的減少,都可能直接影響到地方經濟發(fā)展,那么,您認為應當如何平衡三者之間的關系?
蔡:一種要素的回報份額提高,并不必然導致其他要素的回報率下降。在增加的產出中,很多因素是不能用生產要素的增加解釋的,如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若勞動者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同步上升,其他要素報酬就不會下降。
我國現有的收入分配體制中,很多關系沒有理順,如壟斷行業(yè)的國有企業(yè),紅利并沒有上交財政,而是留在本行業(yè)進行再投資和改善職工待遇,這是一種偏離競爭的分配關系。所以,未來通過引入競爭,允許其他企業(yè)進入壟斷領域;同時改革分配關系,建立國有企業(yè)利潤轉為公共財政收入的渠道,政府的財政收入就不會減少,反而會增加。而對這些國有企業(yè)來說,減少的只是壟斷利潤,而非正常經營所得。
王小魯:勞動者的收入提高并不必然意味著政府和企業(yè)收入減少。提高勞動報酬,并不是靠政府給大家漲工資,或者把財政收入分給大家。收入分配主要依賴市場機制,但對市場分配中出現的問題,政府有責任彌補其不足。如之前政府的財政多用于投資,現在應更多地轉向公共服務。
關鍵并不是減少財政收入,而是財政收入用在哪里?這涉及公共資金的管理問題。管理不善可能造成大量資金流失、浪費和腐敗,惡化收入分配狀況。管理改善了,許多預算外收入可以省掉。所以擴大公共服務的前提是要改善政府管理。
記者:拉美國家的“中等收入陷阱”也曾給予我們警示,現在是中國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拉美國家的教訓對我們有什么啟示?
蔡:導致“拉美陷阱”的最主要原因,是找不到新的增長動力,但中國的情況不一樣。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變化對企業(yè)和勞動者都是積極的信號。目前第一次人口紅利仍有一半沒有開發(fā),還會有第二次人口紅利。并且我們并不僅僅依靠人口紅利,還要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貢獻份額,未來經濟增長的動力還將持續(xù)。
“拉美陷阱”產生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的惡化。而在我們今后的發(fā)展中,收入分配狀況將會不斷改善。這一方面由發(fā)展階段決定,勞動力短缺推動工資上漲;另一方面,政府對收入分配重視程度很高,一直致力于縮小收入差距。
拉美的經濟增長是有問題的,它們走的是重工業(yè)、大型企業(yè)和進口替代的發(fā)展道路,導致大量失業(yè),貧富差距惡化。我們的發(fā)展模式不是只講增長、不講分配的,而是邊增長邊分享。把大量的農民工從農村轉移出來,這是最大規(guī)模的收入改善。轉移越充分,收入分配改善的效果越好。
因此,要正確理解拉美陷阱背后的邏輯,如果一味地認為問題出在再分配上,把過多的努力都用于再分配,走到極端反而會傷害經濟增長。歷史上任何國家收入分配的根本改善,都源于就業(yè)的擴大和人們的自由流動,沒有一個是主要靠政府的再分配政策。當然,我們改善收入的制度安排并不完美,未來還需要進一步改革調整,繼續(xù)擴大共享。
(3月15日《21世紀經濟報道》,作者為該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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