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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羅佩的一個世紀,狄仁杰的一個甲子

        發(fā)布時間:2020-04-11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現(xiàn)代西方對傳播中國文化做出最大貢獻的人,恐怕要算荷蘭人高羅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今年是他的百年誕辰,他筆下的狄仁杰這個人物也已活了60年。獻上這篇小文,作為高羅佩的中國讀者的敬意。
          高羅佩的英文《狄公案》系列小說(Judge Dee Mysteries)影響遠遠超過任何中國研究著作。非漢學圈子的西方人了解中國,往往來自《狄公案》。哪怕漢學專家讀,也沒有“硬傷”敗了胃口;而西方大眾了解的中國,往往是“狄公的中國”,這是一個多姿多彩的中國,比起中世紀灰色的歐洲有趣得多。甚至專家也受狄公小說影響,加州伯克利大學法學院院長貝林教授研究中國法制史就從狄公小說入手。
          高羅佩本人也是傳奇人物。外交官原本責任重大、案牘勞頓,代表國家關心時局還來不及(尤其像他這樣的外交官,在二次大戰(zhàn)前后遠東最亂時擔任荷蘭駐中日使節(jié),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連續(xù)爆發(fā)中東戰(zhàn)爭時,他駐節(jié)黎巴嫩),最是焦頭爛額時,他卻臨亂不慌,收集中國繪畫,研究“中國性史”,演練琴棋書畫,懸寫公案小說。果然,今日高羅佩聲名遠播的,不是他的外交生涯,他的漢學也只是圈內(nèi)的題目,他的業(yè)余愛好“狄公案”系列小說,卻不僅成了中西文化交流的大題目,也在中國成了家喻戶曉的影視故事:狄仁杰取代了包公,成為中國傳統(tǒng)司法公正的象征。高羅佩說,他自己明白一身三任各有目的:外交官是他的職業(yè),工作卻只有暫時意義;漢學是他的終身事業(yè),學術有永久價值;寫小說是他的業(yè)余愛好,是消遣。他雖享年僅57,但一生著作極豐,興趣愛好更是三頭六臂――成為名士派頭藝術家收藏家、代中國人發(fā)展國粹的公案小說家、業(yè)余勝過專業(yè)的重要漢學家。
          
          高羅佩1910年出生于荷蘭,5歲起就到雅加達上小學。小時候,家中花瓶上的中文字讓他很感興趣;讀高中時開始學習梵文;16歲他在鹿特丹唐人街找到了一個學農(nóng)業(yè)的中國留學生教他中文;18歲回荷蘭在萊頓與烏特雷支大學攻中文、日文、藏文,一生竟“學通”了15種語言。上大學前他已參與編輯印第安“黑足族”(Blackfoot)詞典,他的學士論文是《如何改良荷屬東印度有關華僑的法律》――東南亞的這個社會問題至今未能解決,可見20歲的高羅佩眼光之遠、他對中國的同情由來已久;他的碩士論文是米芾《硯石》英譯;25歲以中日印藏諸民族的“拜馬教”考證,獲得博士學位。高羅佩之博學多才,弱冠就初露端倪,而興趣太廣泛的“狐貍”特征,年輕時就極明顯,幸而一生未改。高羅佩傳記之一《三重生活的人》(A Man of Three Lives,Amsterdam:Forum,1993)把他的一生寫得多姿多彩,國內(nèi)應早日譯出,畢竟有奇人才有奇特事業(yè)。
          1935年,高羅佩入荷蘭外交界供職。他一生在東亞南亞不斷調(diào)任,深以為苦?峙挛┮挥幸馑嫉囊欢问1943-1945年為荷蘭流亡政府任駐重慶使館一秘時。當時重慶外交圈文化人云集,蘇聯(lián)的費連科、美國的費正清、英國的李約翰,都是戰(zhàn)后中國研究的領軍人物,中國文化人的一時之選云集于此,他如魚得水,往來無白丁。
          先說高羅佩的藝術愛好。他琴棋書畫無不擅長:20歲開始練書法,終生不輟,“高體”字獨樹一格、風姿高邁,中日專家均能識別;師從葉詩夢學古琴,在重慶與于右任、馮玉祥等組織天風琴社,1941年作英文專著《琴道》(The Lore of the Chinese lute;an essay in ch"in ideology)追蹤中國古琴流傳日本的歷史;發(fā)現(xiàn)了將曹洞宗帶到日本的禪宗大師東皋心越的大量資料,1944年出版《東皋禪師集刊》,為佛學史補缺;曾學圍棋,最終達到段位未考;曾學中國畫,譯陸時化《書畫說鈐》;曾考證中國文獻中的猿,并親自養(yǎng)猿長期觀察,作《長臂猿考》(The gibbon in China:An essay in Chinese animal lore)1967去世那年出版;能寫中國舊體詩詞,曾與郭沫若、徐悲鴻等唱和,齊白石、沈尹默等人的畫常有他的題款;曾學治印,歷年所刻印章集成手卷印譜,齊白石題名;一如中國名士,雅號、筆名奇多,換一個就刻章;中國文物書籍收藏頗豐,并且大有收藏心得,1958年出版500多頁的巨著《書畫鑒賞匯編》(Chinese Pictorial Art, as Viewed by the Connoisseur),只印900多本,目的是教西方收藏家如何辨別中國文物真贗,并且以自己所刻印章作例,說明什么是假貨,這做法很有自知之明。
          在重慶如此高興,他竟放棄了快樂的單身生活,君子求淑女,與時任使館秘書的水世芳女士戀愛――水為張之洞外孫女,名門之后,齊魯大學畢業(yè)。兩人在重慶舉行一西一中兩次婚禮,賀客盈門,多為中西文士。而他和學路相近的李約瑟的多年友情與學術爭議就從婚禮席上開始。
          
          在重慶街頭書攤,高羅佩找到一本清代公案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他驚奇地發(fā)現(xiàn)中國讀者耽讀西方三流偵探小說的三流翻譯,卻沒有看到本國歷史上有出色得多的偵探小說。他把《四大奇案》翻譯成英文之后,就襲用其主人公狄仁杰,用英文“仿作”了一本狄公案故事。按他的原計劃,英文只是草稿,再寫成中文與日文“定稿”,可謂雄心勃勃,意在提醒中國人應當在中國“恢復公案小說的傳統(tǒng)”,這個傳統(tǒng)比福爾摩斯強多了。
          《武則天四大奇案》64回,上半部說狄仁杰任昌平縣令,破了3則同時發(fā)生卻不相連的殺人事件,后半部說狄仁杰進京處理武則天淫亂,恢復李唐皇朝。無論是正史,還是這本小說,都沒有把狄仁杰這人物立起來,比起中國俗小說中的正義化身包公、施公,狄公過于單薄,難以成三。說狄仁杰是高羅佩的創(chuàng)造,沒有任何夸張。
          他第一本狄公小說《迷宮案》寫成時正是1949年,中國出版界顧不上狄仁杰,而日本出版商認為此書把和尚寫成壞人,有侮辱日本佛教界之嫌,危及戰(zhàn)后日本敏感的社會關系,故此書日文本幾乎無影響。1952年高羅佩從日本調(diào)任印度,曾把《迷宮案》從英文譯成中文,題為《狄仁杰奇案》在南洋印刷社出版,他一再說“英文為稿本,中文為定本”還是當真的:他真的出了中文本!該譯本前加了楔子一首:
          運轉鴻鈞包萬有,日星河岳胎鮮。人間萬物本天然。恢恢天網(wǎng)秘,報應總無偏;在位古稱民父母,才華萬口爭傳。古今多少圣和賢。稽天行大道,為世雪奇冤。
          我讀過高羅佩的中文舊體詩,對仗很工整,真下過功夫,不然何以為名士?但終究是“做出來的”,不似真正的舊體詩大師,揮灑如意自然天成。但這首俗詞嚇了我一跳:如此合轍上調(diào)的“白話唱詞”,不拿文人腔,不掉書袋子,民間藝人口吻活靈活現(xiàn)。如果他能按原先計劃把《狄公案》全寫成這樣的中文,就是千古一人了。
          1953年新加坡版《狄仁杰奇案》,依然無甚影響。最后英文“稿本”被看中,出版后大獲成功。高羅佩一發(fā)不可收,只能再寫4本,《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等合成一組,此為前5本《狄公案》。他本欲就此歇筆,此后也好幾次宣布封筆,但廣大讀書界歡迎,出版社不斷施壓要求每年一本,欲罷不能了,只得長年在外交任職中再接再厲,共寫了16本狄公小說,包括一本短篇集。1967年高羅佩患癌癥去世,此時狄公案已經(jīng)大受歡迎,他正寫得高興,小說已開始譯成法文等。天假以年,我們能看到的狄公案肯定更為豐富。
          這些小說中的狄公,不是正襟危坐的青天大人包公施公,也不是行徑詭秘的私家偵探福爾摩斯,甚至不是二者的結合。狄仁杰的性格非常討人喜歡:幽默開朗,時有睿語,智慧機敏卻不矯飾;恪守儒家信條,對人性的弱點卻深具憐憫之心;清廉剛正卻不拘泥古板;喜歡女人卻并不失度;而且文武雙全,緊要時還能挺劍格斗幾個回合。他的上司同僚,都是昏庸顢頇,只求升官,不問民間疾苦。地方上的獄吏捕快腐敗墮落,與犯罪集團沆瀣一氣,魚肉鄉(xiāng)民。狄仁杰在這一片混沌黑暗的陰謀暴行中,堅持正義,對抗罪惡,卻并不擺出一副怨天尤人、惟我獨醒、欲挽狂瀾于既倒的海瑞架式。如果中國歷代“清官”都能有狄公的迷人性格和機變能力,中國的政治傳統(tǒng)恐怕就是另一個樣子了。
          這些小說生動有趣,但其中說到中國的典獄、刑律、習俗卻于史有據(jù),并非信口開河。高羅佩對明代情有獨鐘,他的書齋易名多次,曾稱為“尊明閣”;書中社會習俗與明朝基本相符,而不是唐朝,但不少司法問題,卻符合《唐律疏》等法典!躲~鐘案》中的和尚,勾結京官干預朝政,是唐朝政治特色。他譯注過元代刑典案例集《棠陰比事》,還從大量中國文獻(包括俗文學)中汲取材料。《迷宮案》一書中就用了嚴世蕃的以筆殺人故事、《龍圖公案》中的拆畫軸故事、《今古奇觀》中的滕大尹故事;其迷宮設計來自《香印圖考》、女同性戀情節(jié)則借自李漁寫賢妻選妾的劇本。光這一本小說,就有那么多講究,讓人不敢小覷貌似通俗的《狄公案》。
          狄公小說中我個人最喜歡的是《御珠案》。小說一開場,瘟疫肆虐,宮廷和內(nèi)閣都撤出首都,僅以狄仁杰為留守,在極困難的情況下維持治安。此時兇案迭出,盜賊蜂起,宮藏國寶被竊。此書場面閎富,有種歷史的縱深感。其他故事中狄仁杰有股瀟灑勁兒,步步謀營,先人一著;此時他面對嚴重挑戰(zhàn),心中如焚。高羅佩寫此書時,任職貝魯特。當時黎巴嫩內(nèi)戰(zhàn)激烈,戰(zhàn)火紛飛。使館人員及家屬仆役全撤走,他一個人躲在小房間中堅持,以寫小說度戒嚴長日?梢娝⒎菍κ朗峦耆魂P心,只是有把憂慮轉化為藝術的門徑。
          
          作為漢學家,高羅佩以收集中國春宮畫、房中術書籍,研究性學而享盛名。中國性學如今已是東西方共同的“顯學”,他遠遠開風氣之先,成為研究者無法繞過的出發(fā)點。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漢學界,只有高羅佩這樣的名士派才有此膽識。《狄公案》的一個吸引人之處,就是其中許多罪案,與中國民間性生活糾葛有關。這其實符合中國社會實際,也是人性之常,只是中國人諱莫如深,也弄不太清楚,而高羅佩幾乎是中國社會性問題的第一位專家,無怪乎他的故事引人入勝。
          他的漢學最大成就性學研究實際源自小說創(chuàng)作需要!睹詫m案》于1950年準備出日文版時,出版商要求以裸女畫為封面(彼時日本時尚)。他斷然拒絕,說這絕非中國傳統(tǒng)。為證明這點,他分別致函日本、中國幾十家古董商,詢問有無明代木刻裸體畫像。結果在京都的古董店買到明代木刻冊頁原本刻版,即一套24幅的彩印《花營錦陣》。他這才明白晚明藝術的風氣。
          狄公小說中的插圖,是高羅佩自己畫的,仿明版《列女傳》和《列仙全傳》風格,時有裸女形象來自中國春宮畫。他用半透明紙描下圖形,組合而成,筆調(diào)稚拙,別有風味,與小說行文之輕快爽利幽默,互為映襯。這些插圖風趣而優(yōu)雅,色而不淫,非常受歡迎,幾百種不同語言的狄公小說中,有許多用他的裸女圖為封面。
          從這個發(fā)現(xiàn)開始,他進而研究中國春宮畫,匯為《秘戲圖考:中國彩印春宮版畫》一書,限量出版。由此進而研究中國文獻中關于性的記載,1961年出版《中國古代房內(nèi)考》,是系統(tǒng)整理中國性學世界第一人,中國1990年才有譯本。
          有些學界人士認為高羅佩的漢學不夠專精,跟著興趣走,只能說是“業(yè)余”漢學家。但《中國古代房內(nèi)考》卻是20世紀西方漢學最扎實的成就之一。中國古代文獻之繁富,的確需要專家盡畢生致力,但是也需要高羅佩式的聰慧敏感。
          不過高羅佩的學術研究的確帶著親華感情色彩。他認為中國春宮畫及房中術中,“看不見西洋人種種暴虐詭異的反自然病態(tài)”,中華民族身心健康,兩性生活自然正常。他進而推論“中國民族與文化持續(xù)不衰,最大原因是他們兩千年以來不斷地研究男女均衡的藝術!敝劣谥袊簩m畫,則“證明中國畫家拙于描繪人體之說,完全是西方偏見”。他對中國文化的熱情令人感動,但就上面說的這兩點,我個人覺得未免對我們這個民族過于恭維。
          實際上高羅佩在書中也說到不太妙的圖景:乾嘉禁毀“淫書”,幸存書冊往往在日本幸存。他戰(zhàn)后在日本任職,收集材料,正得其所。如果他1950年代初任職中國而廣收春宮,恐怕不僅收不到,且會引起外交糾紛,被宣布為不受歡迎的人。
          
          狄公小說在西方流行已久,譯成29種語言,在38個國家出版,包括芬蘭語、克羅地亞語、越南語等。值得慶幸的是,狄仁杰在1980年代終于回到了中國,出現(xiàn)了各種體裁的狄仁杰故事,包括1988年山西電視臺所攝電視連續(xù)劇,中央電視臺2004-2008年播放的《神探狄仁杰》,甚至出現(xiàn)了給少兒閱讀的《狄公案故事》彩色漫畫拼音讀本(高羅佩本人也給荷蘭報紙的“連環(huán)畫”寫過本子)。奇怪的是:沒有中國觀眾能辨認出這套小說原是西方人所作,劇中對話完全沒有翻譯調(diào)。原因,來自下面的故事:
          按高羅佩原意,中文本應是標準本,但其小說一直沒機會譯成中文,甚至在中國無人提起。1970年代末,我在社科院圖書館塵封的大量西方小說中,翻到高羅佩的幾本狄公小說,讀得愛不釋手。1981年1月《人民日報》發(fā)表了我的一篇介紹,中國的刊物與出版社開始感興趣。此時我撮合友人陳來元(正巧也是一名外交官,曾任駐萊索托王國大使、駐納米比亞大使),與同學胡明(現(xiàn)為社科院文學所專家)合作,以明清通俗小說的語言翻譯這套書,以歸本還源:本來明清通俗小說就是高羅佩寫這套書的范型,如果地下有知,他也會同意這種做法。
          兩位譯者做得非常成功,幾可亂真,證明高羅佩的確是把中國俗小說讀通了,也證明兩位譯者使用了最恰當?shù)恼Z言、最合適的風格。他們多年持之以恒,終于把全套《狄公案》翻譯出來。1981年6月起,他們的翻譯開始在雜志刊登。當時大陸競相翻譯《狄公案》的有多人,此后另加翻譯的也有多人,但陳來元與胡明的擬明清俗小說風格譯本竟成定本,也是國內(nèi)狄公案影視劇改編中對話所據(jù)本。
          陳來元與胡明譯出的《狄公案》有130多萬字,2006年海南出版社《大唐狄公案》4大冊,重排了“狄仁杰年譜”,并以年代為序編排了小說中狄仁杰這個人物的經(jīng)歷,把小說人物重新植入歷史。30多年來,此書重印翻印盜印本不知幾許,電視劇改編也有多次,卻從無人能重譯。各種文獻引用《狄公案》各書的標題,也是陳胡二位所取,竟成定譯。這是二位朋友與我聊起時,不免小小得意的話頭。
          我還有幸遇到了高羅佩事業(yè)的后繼者佛克馬。他是烏特雷支大學比較文學教授,國際比較文學權威學者,至今常來中國講學,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在萊頓、伯克利、哥倫比亞等著名大學研究中國文學,畢業(yè)后卻在荷蘭駐北京使館做代辦。正好是“文革”初期大亂之時,1968年紅衛(wèi)兵火燒英國代辦處,英國外交人員倉惶翻墻到荷蘭使館,只能由他負責處理各種交涉善后。
          佛克馬講起“文革”“另一面”的故事,讓我聽得入神。我問他為什么回到大學任教。“以前在荷蘭駐北京使館,都叫我高羅佩第二,”佛克馬笑著說:“不安分。”
          歷史上的確有過些才高八斗的不安分外交官。同樣做過外交官的以賽亞•伯林,提出思想者有兩種基本類型:狐貍同時追求很多目標,他們的思維是擴散的,在很多層次上發(fā)展,從來沒有使他們的思想集中成為一個總體理論或統(tǒng)一觀點;而刺猬則把復雜的世界簡化成一個嚴密的觀點、一條基本原則、一個基本理念。一個外交官應當是個刺猬,國家要求他做個刺猬,但高羅佩卻是一頭讓人眼花繚亂的狐貍。
          而狄仁杰這個人物在西方也獲得了新的生命。1969年英國拍狄公案電視劇6部,1974年《廟祟案》拍成電影,獲次年埃德加電視劇獎(Edgar Award)。還有好幾位作家開始競寫狄公小說。法國年輕歷史小說家勒諾芒(Frédéric Lenormand)的法文狄公案(Romans du juge Ti)在法國大受歡迎,2004年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出版16本,平均一年近3本!受歡迎程度非常驚人,論者認為大有阿加莎•克里斯蒂輕巧諷喻之風,例如最新一本叫《中國人從不撒謊》(Un Chinois ne ment jamais)。這套狄公小說已經(jīng)有捷、西、葡、保加利亞等譯本。
          中國的西文作家也加入了進來。麻省理工城市規(guī)劃專業(yè)博士朱小棣,目前是哈佛大學住房研究所高級研究分析員。他在《棠陰比事》中找到高羅佩未用的10個案件,用英文寫成10則《狄公故事》(Tales of Judge Dee),2006年初版。
          本來高羅佩的狄公小說,法文譯本就最多,僅次于中文譯本,F(xiàn)在朱小棣的狄公小說也已經(jīng)有法文譯本,似乎是要與勒諾芒的狄公一爭高下,在法國擺開了戰(zhàn)場?磥,這位中國賢哲的正義懲罪之風,帶著他對人性的悲憫之心,隨著他的聰慧俳諧語言,吹拂著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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