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躍剛:《大國寡民》后記
發(fā)布時間:2020-05-21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一、關于“法”
我沒有許多報告文學同行那么好的運氣,可以踏踏實實地打死老虎,然后從頭到腳從里到外從容不迫安安全全地解剖一番。我碰到的大多是活老虎,大多是景陽岡上死纏爛打的局面。數(shù)年來,我都陷在大大小小的官司里欲罷不能。找我的人和找我的事,大多數(shù)涉及法律問題,法律無能為力才找的我,事情到了撕破了臉皮破釜沉舟的地步才找的我。因為,找我意味著輿論干預,意味著沒有退路的公開宣戰(zhàn)。他們是沖著我的筆來的。然而,我也是“套中人”,與我的所有當事人那樣,無時不生活在藩籬與枷鎖之中。我這支筆的活動空間也是非常有限的,不可能天馬行空。而且,對手個個不是等閑之輩,等閑之輩干不出種種違反常理違反常規(guī)違反人性的事兒來。更多的時候,對手是一個軍團,一個千絲萬縷的強大體系。一個人或者幾個人對付一個由各種共同利益集結起來的軍團和強大體系,便是堂·吉訶德,頂多是堂·吉訶德小組。我們的立場,是公眾立場。我們的合法性基礎是公眾利益,即我們通常所說的“第四種權力”。我們手里的武器,一件是公理,一件是法律。但是,我們的對手往往不認公理,不認法律,執(zhí)法犯法,徇私枉法。這樣的局面,經(jīng)常使我們的武器軟弱無力,使我們的行動平添幾分不合時尚的黑色幽默。但是,正如一位我所尊敬的人所說:“我們這個社會需要幾個堂·吉訶德!碑斎灰残枰獛讉堂·吉訶德小組。“社會需要”可能就是堂,吉訶德存在的全部理由和價值。
所以,像以往那樣,這本書呈現(xiàn)在讀者面前的時候,對于案件,對于包括作者在內的所有當事人,都沒有結局,更不要說滿意的結局了,這又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戰(zhàn)爭。
這讓我想起了湖南婁底陰雨綿綿的天氣。
1993年我先后在《當代》上發(fā)表了報告文學《以人民的名義》及其續(xù)篇《討個說法》,從發(fā)表作品到最終解決問題,用了近三年的時間!當時我說:“我將用連續(xù)報告的形式,來揭示婁底非法拘禁人民代表案件的全部過程。”事態(tài)的發(fā)展正如我所預料。人民代表顏躍明被非法拘禁214天以及我后來的調查連同發(fā)表作品后公開與私下的較量,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婁底事件”!兑匀嗣竦拿x》的結尾我這樣寫道:“2月24日凌晨,寒流來了,漫天都是雪片。我們匆匆趕路。我在風雪中與飽經(jīng)磨難的婁底城告別。我有一種強烈的預感,較量并沒有結束,我還會回來,無論是怎樣的結局我都會回來。我相信,我還會為我這篇報告文學寫一個可能是悲劇可能是喜劇,也可能是悲喜交加的長長續(xù)篇!钡侥甑祝依m(xù)篇的結尾卻更加令人失望:我“只能告訴人們,懲惡揚善、伸張正義、因果報應、出口鳥氣的好萊塢式結局,在生活中,往往是一種良好的愿望和美麗的期待”。
這樣的結局,對于懷著良好的愿望和美麗的期待的讀者無疑是一種嘲弄和蔑視。《當代》編輯部也認為這樣的結局不是“結局”,無法向讀者交待,頗人道地想等出個好的哪怕是稍許說得過去的結局來再發(fā)“續(xù)篇”!懂敶凡粌H是想給法律和顏躍明一個尊嚴,更想給讀者一個尊嚴——不至于讓讀者太絕望,太窩囊。但我說:“沒有結局不正是最好的‘結局’嗎?”于是,《討個說法》發(fā)表。
這還不算完。湖南組織反擊。戰(zhàn)場從湖南轉移到了北京。眾多湖南要員居然與匿名信作者沉瀣一氣,對我進行誣陷,公函滿天飛,以地方黨政組織的名義羅列罪狀,足以置我于死地。接下來便是對我的調查。我不得不致信湖南省委書記,言:我做好了被起訴的一切準備,可以在你們指定的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出庭!當然,他們沒有這個勇氣。他們除了“大事化小”的黑匣子策略外,除了匿名信作者提供的子虛烏有外,除了被揭了瘡疤的仇恨心理外,沒有什么東西可以端到臺而上來說。
北京新聞界連袂應戰(zhàn)。最后,湖南在輿論壓力下不得不正式承認:新聞輿論監(jiān)督對解決婁底事件起了積極的作用。被害人顏躍明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加害人受到了應有的處分,雖然處分結果不能令人滿意。
“婁底事件”劃了句號。用三年時間劃了一個句號!
與“婁底事件”比較,“任亞非事件”更加棘手。
顏躍明行使人民代表權力,提出罷免市長案,幾乎送了命;
重慶市海外集團總裁任亞非沒想到他主持收購重慶針織總廠的性質是私營企業(yè)收購破產的國營大中型企業(yè)的第一例,也沒想到他向紀檢部門和司法部門舉報一些黨政官員受賄動搖了剛剛搭起來的重慶高層政治結構,以致各種政治力量聯(lián)手將他送進了監(jiān)獄。
這是1996年初的事情。
1994年底任亞非便有預感。那天深夜,好大的雨,雨點兒砸在地上,整個山城“噼啪”作響。任亞非對著錄音機錄下了他所掌握的證據(jù),并把相關的證據(jù)材料一式數(shù)份藏好,以防不測。窗外雷電交加,任亞非的語調緩慢而沉重,情景悲壯。本來他可以一走了之,但是他不走。他固執(zhí)地認為“不至于那么黑暗”。當然,他也意識到了形勢的嚴峻,否則他不會害怕“突然消失”而錄下自己的“遺言。”
任亞非在劫難逃。他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根據(jù)我所掌握的證據(jù),任亞非案純屬冤案。他判刑后,我寫了報告文學《在底層》,發(fā)表于《中國作家》1996年第三期!对诘讓印穼嶋H上是以底層人的生活為線索,描述了底層人生存的人文環(huán)境,徹底打破長期營造起來的“當家做主”的虛幻景象,從“天上”回到地下,進行生存自救。“自救”是改革20年乃至21世紀中國基本的時代特征。
報告文學發(fā)表后,即在海內外引起了反響。這篇報告文學以沈陽下崗職工為線索,采取了單元邏輯結構,多主題敘述。由于沒有采取某個人物或某個事件為依托的敘述邏輯,攪亂了讀者的閱讀習慣。我有兩個考慮:一是文體。我不希望重復我已經(jīng)使用過的文體。我必須在一種新鮮感里寫作才可能產生愉悅,才可能產生創(chuàng)造的激情。我的《鄉(xiāng)村八記》曾經(jīng)做過這樣的冒險。二是寫作環(huán)境和內容的考慮。我必須把一些我認為必須寫的“干貨”撕成碎片,由讀者去費些力氣,揀回來拼接。我承認,這種寫法,有點兒得罪讀者。我的作用,是為合理的拼接提供一個潛在的邏輯。這種“單元閱讀”的方法,為我提供了一個空間,也為讀者提供了一個空間。為了這個空間,我不惜冒險,不惜失敗,不惜破壞已有的報告文學審美習慣。因此引來了“好得不得了”和“糟得不得了”的評論。
當然,“任亞非事件”是我敘述的主要單元。
我敢于冒“為犯罪分子鳴冤叫屈”的風險認定任亞非冤枉,主要有兩條理由:第一,海外集團的企業(yè)性質,是本案的要害。海外集團是一個由任亞非出資、掛靠市統(tǒng)戰(zhàn)部海外聯(lián)誼會的假集體企業(yè),即所謂的“戴紅帽子”,這是《公司法》未公布實施前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全國這類“假集體”、“假國營”企業(yè)何止幾十萬家;
第二,任亞非舉報貪官污吏,按照相關規(guī)定,他是舉報人,應該受到保護,現(xiàn)在不僅沒有受到保護,反而受到了殘酷打擊。
前者涉及“產權”,后者涉及“政治”。政客利用海外集團產權不清、前期運作不規(guī)范的情況,操縱司法,對任亞非進行打擊報復,這一點確鑿無疑。原重慶市委書記和一位了解內情的副書記后來也支持這一看法。因為他們知道,由于任亞非舉報帶來的風波,是用“大事化小”的政治辦法解決的。但是在解決的過程中,沒有遵循政治“游戲規(guī)則”,妥協(xié)與平衡的規(guī)則。一位副書記說:“這種處理結果,對任亞非太不公平!边@位副書記所說的“公平”是政治“游戲規(guī)則”里的“公平”,離我們通常所理解的“公平”相去甚遠。結果是弱肉強食,貪官污吏這邊放了一馬,舉報人任亞非卻鋃鐺入獄。
政客操縱法律得心應手。于是,任亞非的“產”便被“共”了。政府派出的接收大員坐進了“奔馳320”,企業(yè)自然被搞得一團糟。司法者的角色也很尷尬。我晚上到臨江門吃夜宵,碰上主辦任亞非案的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此公借著酒勁兒,毫不忌諱記者和任亞非的律師、任亞非的妻子等多人在場,極其生動地描述了一個事實:“這件事是上面閌(注:‘閌’,四川方言,這里有‘籠罩’、‘迫使’、‘操縱’等義)起整的。我們沒辦法。我們只是丘兒!”“丘兒”,四川方言,有“丘八”之急,又引申為“跟班的”、“聽喝的”!吧厦妗笔钦l?為什么要這樣?這個事實說明了政客與法律的關系。
臨江門外,江水挾帶著萬家燈火湍急東去。人們不免悲哀和悵惘。
讓咬誰就咬誰,讓整誰就整誰,“法律”成了什么?顏躍明被解救出來了,任亞非還在監(jiān)獄里苦苦掙扎。
介入任亞非事件,掐指一算,將近四年,還沒有句號!《在底層》發(fā)表后,重慶的反擊比湖南卑鄙得多,一時惹來無數(shù)的煩惱。許多不相干的機構和不相干的人借權勢壓人,在沒有調查核實的情況下,聽信地方組織一面之詞,妄下結論,極盡攻奸之能事,釀出一場大風波。
如果任亞非冤案糾正,又不知有多少人尷尬。
重慶風波沒了結,我便登上了咸陽故道——就是那“年年柳色,灞陵傷別”的地方。就是那“楚人一炬,可憐焦土”的地方。
不識時務,不識時務,好端端不識時務!有朋友勸導,何必自己跟自己較勁,何必自己給自己找麻煩。逼到了這種份上,我只能直面說,如果你面對人不人鬼不鬼的武芳,你能熟視無睹嗎?你能回避嗎?但凡是人,都會拍案而起,痛斥禽獸!何況我的手里還握有一支筆!這甚至不是責任和良知的問題,而是人性問題。
與顏躍明和任亞非相比,武芳的命運更悲慘。顏躍明畢竟還是曾經(jīng)風云了十年的“改革家”,任亞非也曾經(jīng)是聲名顯赫的“企業(yè)家”,而武芳就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孤立無援的農村婦女,總要有人幫她說話吧?法律在無可奈何的情形下,案發(fā)三年后,羞羞答答發(fā)了言,結果是,幾個月后讓王二公子農業(yè)人模人樣地去當省勞模、省人大代表。
與湖南和重慶相比,陜西彌漫著一種說不太清楚的怪異氣氛。湖南民風強悍,重慶則帶著碼頭上行走赤裸裸不在乎的勁頭,歷史上,這兩塊土地風云變幻,躁動不安,著實扮演過重要的角色。陜西本應恢宏大氣,秦漢宮闕,大唐雄風。然而,這幾十年陰柔、詭譎、虛妄之氣漫溢,怎生不怪異?劣跡斑斑的人,仍在陜西叱咤風云,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可見是非不清,黑白顛倒。
如此背景,“法”便更加微不足道了。
一個村莊,一個退休的副市長,對當?shù)卣斡绊懭绱酥螅h遠超出了我們的想象——在被害人指控、媒體曝光、中央領導人批示、司法機關復查的情況下,居然還能左右省人大代表的候選局勢,居然還有人出來為武芳案嫌疑人王農業(yè)當省人大代表出大力流大汗,擔千古罵名也在所不惜,幾乎如愿以償。換別的任何一個地方,會不會有這樣的局面?只是感覺這兒有些人更加沒有廉恥,更加肆無忌憚;
更加信奉權力,匍匐長跪,唯權是命,唯權是聽。真是邪氣浸淫,不忍卒睹。
我們只要把50年代—90年代王保京和烽火村媒體報道編年史看完便知道,王保京和烽火村被寵壞了。主流意識形態(tài)推崇什么事,推崇什么人,便知道推崇什么風氣,推崇什么精神。說大話、說空話、說假話、說謊話的虛妄之風毒害了人們的心靈,摧毀了人們的信念,褻讀了人們的美好期待。結果就是死人,數(shù)千萬地死人。結果就是失望,直至絕望。結果就是道德淪喪,斯文掃地。“法律”也不能幸免。
我們通常說,法律是人制定的,是人執(zhí)行的,也就是說,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冷冰冰的工具,掌握在一些有七情六欲喜怒哀樂的人手里,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無數(shù)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人有善惡之分,于是人們又制定了法律之法律,對執(zhí)法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惡進行防范和制裁,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對欲望,面對權力,面對恐懼,法律之法律算得了什么呢?看來,光有法律不行,輔之以法律之法律還是不行。還應該有更高的原則來支持法律。比如公正的原則,平等的原則,自由的原則,等等。如果法律違背了這些原則,法律就要修改;
如果執(zhí)法者違背了這些原則,就應該啟動罷免程序。當然,在專制制度下,法律是統(tǒng)治者的意志,法律的支持系統(tǒng)是強權。朕即是法。
現(xiàn)代法律,我想,應該有一個社會公認的理性準則和尊重法律的社會氛圍來維持,否則就是一堆廢紙,斷難維持公正。法學界說:為什么重思辨的希臘精神和重法律的羅馬精神沒有在中國社會出現(xiàn)?這是個文化問題。這與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和社會態(tài)度有關。傳統(tǒng)中國,基本上是個倫理國家,社會保護機制中,倫理的功能遠遠大子法律的功能;
法律維持的僅僅是現(xiàn)實秩序,而不是形而上準則。甚至歷史上就沒有出現(xiàn)過現(xiàn)代意義的法律。直到二十多年前,中國的法律還是不能保證國家主席人身安全的“法律”,還是拿刀割斷張志新脖子的“法律”。(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近二十年,中國社會匆匆忙忙走進了市場經(jīng)濟,生生地要把一鍋夾生飯煮熟。人們痛切地認識到無法無天、以權代法乃社會罪惡之淵源,于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加緊立法,并且成效顯著。90年代稱“初步建立了市場經(jīng)濟的法律體系”。但是,誰部知道,中閏社會離“法治社會”還有很遠的距離。原因起碼有兩條:一是制度,二是倫理。都不是吹糠見米一蹴而就的事兒。說“市場經(jīng)濟是法治經(jīng)濟”不完整,市場經(jīng)濟應該是以一整套倫理規(guī)范為背景的法治經(jīng)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市場經(jīng)濟與其說是一套經(jīng)濟制度,不如說是一套人類普遍認同的倫理價值體系。這套倫理價值體系的核心只能是“公正”。我們的麻煩在于舊的倫理體系破壞了,新的倫理體系又沒有建立,司法制度設計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于是在很多坎節(jié)兒的時候,法律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成了空中樓閣,成了權勢者掌中玩物,成了僅供觀賞的花瓶。把人家的法律精神(注意: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精神”)移栽到我們這塊土地上,假借雨露陽光,吸收本土肥力,長成一棵健康的大樹,還有很長一段路程要走。
提供這么一個“法”的背景,我們就不難理解顏躍明、任亞非、武芳的命運了。
這讓我想起了一幅佛家的對聯(lián):
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世外人法無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不了了之”談何容易,“非法法也”姑妄聽之。
二、關于“記錄歷史”
一個村莊發(fā)生一起刑事案件甚至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沒有什么了不起,任何一個村莊都有這種可能。烽火與其他的村莊不同的是,它有一個非同小可的人物,有一段長勝不衰的歷史,一個人和一段歷史在這塊土地上營造出了一種特殊的氣氛,這種氣氛釀成了武芳的悲劇,居然能把如此重大惡性又如此簡單明了的案件的情節(jié)和細節(jié)瞞住,并決定了武芳案的現(xiàn)狀。僅僅把眼光盯在案件上——雖然搞清楚案件的來龍去脈是頭等重要的事情,僅僅去追蹤犯罪動機并對犯罪原因作出一般性的社會解釋——雖然犯罪動機和社會原因的探尋是武芳案重新調查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對于武芳案來說,顯然是不夠的。
對王保京和烽火村的歷史清算便不可避免了。
王保京和烽火村發(fā)跡的歷史,基本上是一個浮夸和弄虛作假的歷史。清算過程中,最讓我迷惑不解的是,撒了彌天大謊,一屁股屎,反而可以理直氣壯地從歷史走向今天,看那架式,還將光輝燦爛地走向未來。所以,對王保京和烽火村的歷史考察,主要是圍繞著與產量的浮夸和弄虛作假及其政治文化背景展開的。
當?shù)厝擞∠笊羁痰氖?958年“大躍進”,王保京大會小會講“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畝產小麥15萬”。除了烽火人,當?shù)匾话闳瞬⒉恢赖於送醣>┖头榛鸫逭位A的兩次虛假產量:1952年玉米豐產地畝產玉米1200斤,1954年畝產玉米1500斤“零十二兩”;
不知道王保京的署名文章中聲稱可以畝產糧食240萬斤。在那荒誕的歷史斷面里,農民領袖要在政治臺面上立足,受到當權者垂青,要害不是提供一系列說法,雖然關鍵的時候提供說法也很重要,要害是“產量”。注意,不是“豐收”,而是“產量”!柏S收”的含義清楚,而“產量”可以有歧義!爱a量”后面再跟上“科學試驗”,便可以蒙人唬人,便可以產量高而不豐收了,便可以永遠在一畝三分地里抓革命促生產、革命(精神)生產(物質)雙豐收了?茖W試驗,“科學”穿著神秘的衣服,“試驗”又裝扮成了一系列不確定性的模樣,解釋起來,進可攻,退可守。
這種把戲蒙農村人不行,蒙包括記者和作家在內的城里人綽綽有余,當然,有些記者和作家不是被蒙的無辜者,而是懷著不同的動機自愿加入了蒙人幫閑的隊伍。產量高才會豐收,他們之間有牢不可破的邏輯關系。官員們天天教農民們如何種莊稼的時候,經(jīng)常出現(xiàn)兩個概念:一是“提高單產”,二是“增加復種指數(shù)”或“增加復種面積”。就是為了提高產量,“奪取糧食大豐收”。王保京和烽火村最精妙絕倫的經(jīng)驗,是長期把“產量”與“豐收”的邏輯關系截然斷開,或者是在媒體上混淆這兩個概念,即使不豐收,也能獲得榮譽,也能獲得社會的普遍尊重。許多農民出身的官員絕對清楚里面的訣竅,不點穿罷了,各取所需罷了。
這是一場聰明人的聚會,一場聰明人的交易,一場聰明人的默契。
烽火村自助餐開始了,人們端著盤子各取所需,川流不息。烽火村自助餐豐盛而長久,是一桌場面浩大的流水席,從50年代一直吃到90年代。
“產量”是烽火村政治含金量很高的關鍵詞?甲C烽火村的產量“紀錄”構成了本書主要特征?缍日45年,近半個世紀!產量就是一系列數(shù)字。我以往對數(shù)字充滿了厭惡。然而,當我進入烽火村的數(shù)字世界時,內心充滿了發(fā)現(xiàn)奇跡般的快樂。每一組數(shù)字仿佛就是一組會說話的歷史畫面。一個個阿拉伯字母仿佛就是一個個絮絮叨叨的小精靈,不厭其煩地給你講述過去的故事,給你一頁頁翻開真實的歷史。畝產糧食240萬斤的豪言壯語便非常隱蔽地埋在了1958年王保京一篇署名文章的尾巴里。《陜西日報》的編輯也算是沒昏了頭的高手,既不張揚,也不得罪浮夸的時代,便那么冷冷地處理了。看得見就看,看不見就算。要是有人叫真兒,說陜西人“保守”,便可出示證據(jù)反駁:“保守?我陜西人浮夸全國第一!”換了湖北、河南、河北等浮夸風厲害地區(qū)的報紙便可能大炒特炒,便可能出現(xiàn)這樣的標題:
“青年農民科學家王保京說:糧食畝產可達240萬斤!”
《烽火春秋》的作者對數(shù)字也相當敏感!斗榛鸫呵铩返目甲C具有顛覆性:1952年玉米畝產1200斤“紀錄”不確,只打了800多斤;
1954年玉米畝產1500斤,可是玉米過秤時“不干”。作者顯然對當時農村生產力的發(fā)展水平了如指掌,對烽火村的情況了如指掌。我的調查考證與《烽火春秋》結論基本吻合。
后來,我甚至把枯燥數(shù)據(jù)的考證過程并在書中展示考證過程當作了審美過程。這種做法對于一些讀者來說是非常殘酷的。讀到這些數(shù)據(jù)時,沒有耐心的讀者完全可以跳開。
歷史線索便這樣連接起來了:從1952年玉米畝產1200斤到1995年產值和稅收弄虛作假,互助組,合作讓,人民公社,反右,反右傾,“文化大革命”中批林批孔、評法批儒、評《水滸》批投降派、學小靳莊、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農村經(jīng)濟體制改革,市場經(jīng)濟……我們發(fā)現(xiàn),烽火村的歷史像一個發(fā)育完整延續(xù)性極好的地層剖面,每個時代層面都能找到烽火村的“標準化石”。
我敢斷定,這是獨一無二的。
在如此大的歷史跨度下解剖一個村,由一個村的歷史進程來看一個社會的歷史進程,通過一個微觀點的考察,“一葉知秋”,來把握和描述整個社會歷史演進的過程,難度可想而知。通常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社會力量的介入,鄉(xiāng)村社區(qū)生活的延續(xù)既是一個超穩(wěn)定的靜態(tài)復制過程,又是一個口授心傳的過程,事過境遷,以往的社區(qū)生活痕跡漸漸淡忘消解,最后便丟失了。烽火村不同。
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情檢索了《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陜西日報》三家報紙,結果令我大吃一驚:好生了得!
我們要感謝王保京對政治的敏感和對媒體功能認識的早熟,更要感謝媒體近半個世紀對烽火村堅持不懈的關注和宣傳,這種關注和宣傳依年代在我們面前展開時,白紙黑字,很容易把我們帶進烽火村幾十年的生活,使我們可以能見度很高地觀察烽火村的歷史。所以,為王保京和烽火村建立一個“媒體報道編年史”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我認為,這部“王保京和烽火村媒體報道編年史”是本書有機的擴展和補充,為文學之外的其他學科研究和認識烽火村提供了可能,也為認識特定時期媒體的社會功能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說,我把報告文學的文體和社會功能有意識地擴展了。工作量巨大,但是值得。
這涉及到了報告文學界長期模糊不清的一個問題,即作為非虛構文體的報告文學首要的社會功能是什么。在我看來,首要的社會功能與新聞一樣,是“記錄歷史”,選擇歷史和社會矛盾最激烈、分量最重大、影響最深遠的現(xiàn)象、事件或人物來記錄歷史。這是由非虛構文體的真實性原則決定的。真實包括情節(jié)細節(jié)的真實和歷史的真實。臺灣把報告文學叫做“報道文學”,就是用文學的眼光和方法報道新聞事實,比“報告文學”的定位更準確。首先是“報道”,其次才是“文學”,“文學”的余地非常有限,“文學”的價值非常有限。不能本末倒置。任何打著“文學”的幌子玩兒虛的玩兒飄的,嘩眾取寵,任何打著“主旋律”的幌子回避矛盾回避現(xiàn)實的問爍其詞,都可能嚴重損害報告文學的真實性原則,都可能嚴重損害報告文學的社會批判精神,從而失去現(xiàn)實和歷史的價值。不能想象,一個作家離開了中國社會多災多難的大轉型大變遷背景進行寫作能寫出什么樣的東西來。
我們不能離開我們的生存處境寫作。
我們不能避重就輕環(huán)顧左右而言他。
我們應該是也只能是歷史的一部分。
三、關于本書中的幾個人物
1、楊偉名
今天,我還為發(fā)現(xiàn)了楊偉名而激動不已。那天晚上,我閱讀《陜西省農業(yè)合作簡史》。我與楊偉名相遇了。我們似曾相識,神交已久。我感慨萬分,夜不能寐。從此,我與任何一個進入我房間的人談論著楊偉名,談論著閱讀《一葉知秋》(《當前形勢懷感》)的感觸,不管他或她有沒有興趣。李銳先生說:中國共產黨中產生了顧準,應該是黨的一個安慰。套用這句話,陜西60年代產生了楊偉名,應該是陜西人的一個安慰。這還不夠,應該是中國人的一個安慰。
一位朋友看完《大國寡民》原稿后說:“整個民族應該向楊偉名致敬!楊偉名的意義甚至超過了顧準!
我們知道,顧準是一位在黑暗中探索真理的思想家,他在1956年提出計劃經(jīng)濟也要遵循價值規(guī)律;
他從希臘城邦制度入手考察了人類社會政治制度的起源,提出了至今還是尖端問題的政治“多元化”問題。他是一個去世了30年后才被人們逐漸發(fā)現(xiàn)的思想家。
顧準是共產黨內高層的知識分子思想家。他了解體制,是體制的創(chuàng)立者之一,是體制內罕見的保持了獨立思想品格的高級干部,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楊偉名則是底層拔地而起的思想家。他出身卑微,只讀過三年私塾,有過短暫的基層政權從政經(jīng)驗,然后回鄉(xiāng)務農。他的出現(xiàn)是個謎。我們現(xiàn)在還不能深入地了解他的生平和思想發(fā)生、發(fā)展的軌跡,但是,他給我們留下了《一葉知秋》。這就足夠了。我們在《一葉知秋》可以看到他的生存環(huán)境,可以看到他探索真理、堅持真理的勇氣,站在生于斯、長于斯、葬于斯的土地上直面現(xiàn)實,毫不躲閃毫不隱諱地揭示重大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其真知的見,足以與顧準交相輝映。我想,任何一個了解歷史背景并有判斷力的人,讀了《一葉知秋》,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楊偉名如同布魯諾,把生命壓在了思想的天平上。這是在黑暗中探索真理的思想家的共同命運。思想家的孤獨,為世俗社會所不容,經(jīng)歷一個輪回,又為社會所認識,是人類社會一個重大的現(xiàn)象。
民族精神,往往不是一群人的簡單集合,而是一桶水與糧食發(fā)酵后釀出的一杯酒,而是眾多礦石冶煉出的一塊鋼坯。顧準如是,楊偉名如是。
楊偉名使我改變了對中國農民的基本看法。
歷史證明,嚴重的問題不是教育農民,而是教育城里人。
農民問題,是中國社會最基本的問題。首先,農民是中國社會人數(shù)最多的一個階層,八億人口,四億勞動力,兩億勞動力剩余,七千萬貧困,上億的文盲或半文盲;
第二,農村是中國文化的母體,無論怎樣的文化定義,都可以在農村找到原點;
第三,中國現(xiàn)代化的本質是農村的城鎮(zhèn)化,是傳統(tǒng)農業(yè)向現(xiàn)代農業(yè)和非農產業(yè)的轉化;
第四,1949年以來,中國社會變遷經(jīng)歷了革命、改革、改良的過程,土地革命,互助組,合作社,人民公社,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涉及問題極其廣泛,人口問題,貧困問題,糧食問題,土地問題,剩余勞動力轉移問題,農村城鎮(zhèn)化問題,等等。這些問題,都是具有世界意義的大問題。每一個問題的解決或遲滯、惡化,不僅會給中國社會帶來巨大的影響,也會給世界帶來巨大的影響。后冷戰(zhàn)時期,隨著中國市場經(jīng)濟進程和不可阻擋的與世界經(jīng)濟一體化趨勢,這種影響將越來越明顯,越來越直接。談中國21世紀糧食問題的“布朗報告”發(fā)表后,即在全世界引起軒然大波便是明證。不回到楊偉名的時代認識中國農村和農民問題,不足以認識現(xiàn)實,不足以認識未來。
說到這里,必須提到一本書:《第三只眼睛看中國》。這是一部思想混亂、具有新納粹傾向的書。書中花了很大的篇幅討論農民問題。這位有第三只眼的人操著舊貴族的腔調,(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用他偽裝的德國名字評論了土地承包制帶來的種種社會弊端后,提出了一條加速中國現(xiàn)代化進程的“思路”:“讓農民再饑餓幾年”!這個思路潛藏著兩個令人恐怖的邏輯:一是死幾千萬人或再死幾千萬人算不了什么;
二是統(tǒng)購統(tǒng)銷通過農產品和工業(yè)品價格的剪刀差剝奪農民近二十年,時間還不夠長!
作為觀察者,我沒有看到應有的反應?杀牟皇浅霭媪诉@么一本怪書,可悲的是知識界出奇的遲鈍和麻木,可悲的是知識界由于某種狹隘的心理而失去了判斷力。
2、王行興
王行興是個思想型的農民。從文學的角度看,他的經(jīng)歷最具有文學性。但是,他又是我寫得最不滿意的人物。他的幾十本日記,我先后讀了三遍。據(jù)我所知,他是烽火村最早覺悟最早反省的人。他1960年便在日記里對王保京單株高產單畝高產的浮夸做法提出了疑問。他與王保京的關系,前期采取了比較功利的選擇,正是這種功利選擇,使他能幾十年存活于烽火村的權力核心里,逼近地了解和觀察王保京,給我們留下極其珍貴的幾十本日記,為我們認識王保京和烽火村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他是內向的,他的全部豐富性在于他充滿矛盾的心理活動,而大量的心理活動描寫是非虛構文體最忌諱的。他的特點是善于歸納總結,不善于講故事。而我不需要歸納總結,而是需要故事。雖然他已經(jīng)給我提供了大量的故事,但遠遠不夠!談話,談話,夜以繼日地談話。我已經(jīng)把他挖掘得精疲力竭了。
3、郭裕祿
由于敘述邏輯的原因,郭裕祿的展示和分析還不夠充分。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農民。他的文化比王保京高不到哪兒去。他的身上彌漫著鄉(xiāng)土的智慧和幽默。他的簡歷帶著濃郁的舊時代痕跡。他身兼四任:袁家村黨支部書記,袁家集團董事長,禮泉縣委副書記,陜西省委委員。除此之外,他還是黨代表,全國勞動模范。他當縣委副書記,與其說是一個職務,還不如說是一個榮譽。他這個縣委副書記可以不坐班,因為社會活動頻繁,村里還有一攤事?h團級干部按規(guī)定只能坐“桑塔納2000”以下級別的車,但他坐的是“凌志400”,而且誰還說不著什么,因為他同時還是村黨支部書記、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家,車是村里花錢買的,縣上只報汽油錢。70年代,80年代,他在禮泉政治斗爭中處于下風,無官一身輕,全付精力搞經(jīng)濟,遠遠超過了烽火村。現(xiàn)在反倒一身累贅,招了許多說法。權力可以給人帶來好處,使人趨之若騖;
然而,權力也是陷阱,也是希臘神話里會唱歌的女妖。他面臨著選擇:要么徹底告別過去,集中精力發(fā)展袁家經(jīng)濟,使袁家集團向現(xiàn)代企業(yè)邁進;
要么滿足現(xiàn)狀,廝守過去榮譽帶來的利益格局,被別人趕超過去。他已經(jīng)意識到了這個局面并正在作出選擇。
四、感謝
嚴格地講,這部書不是我個人的作品。我的采訪寫作得到了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幫助。很多支持和幫助過我的人士至今不曾謀面,至今不知道他們的名字。還有一些支持和幫助我的人士,出于種種考慮,我不能披露他們的名字。所有這些人士的支持和幫助極大地鼓舞了我。
在北京,一些作家、評論家、學者和朋友分別閱讀了我的原稿并提出了許多很好的修改意見,他們是:劉方煒、秦海、韓毓海、閻石、周政保、李書磊、劉曉宇、牟鵬。我還要特別提到一位陜西農村青年,他通讀了原稿,充任了我的陜西方言顧問。
律師張思之前輩、傅可心小姐的職業(yè)精神和正義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位童心未泯的“老先生”,一位“可心可愛”的小姐,不僅在法庭上給我提供了法律支持,而且還在平時的合作中給我以美好的回憶。他們從法律的角度通讀了原稿并提出了意見。
我所供職的中國青年報社的領導和同事給予了我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報社作為“名譽侵權案”第一被告,敢于承擔責任,全力以赴維護輿論監(jiān)督的尊嚴。
本書責任編輯和終審、中國電影出版社副總編輯陳漢濤先生以極其嚴謹?shù)膽B(tài)度逐字推敲,認真考證,促成了本書的出版。擔任復審的秦贊女士,還有朱彥玲女士,也對本書作出了貢獻。
在此,謹對以上人士,一并鞠躬致謝。
書中內容和觀點由我負完全責任。
盧躍剛
1998年1月23日凌晨5:20分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