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世聯(lián):國家建構(gòu)與個人自由的緊張——梁啟超思想轉(zhuǎn)向的意義
發(fā)布時間:2020-06-15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關鍵詞:梁啟超 伯倫知理 國家主義 美國 日本 德國
提要:國家主義是德國現(xiàn)代政治文化的主導思想。由于中國在建構(gòu)現(xiàn)代國家時一再遭受挫折,國家建構(gòu)優(yōu)先于個人自由的德國理念也就一直在中國暢行。本文以梁啟超1903年的思想轉(zhuǎn)向為中心,以梁啟超與德國政治學家伯倫知理的思想關聯(lián)為線索,從以“有機體”論取代契約論反對建構(gòu)主義國家觀、區(qū)分國民與民族反對排滿復仇、批評共和政體反對暴力革命、倡導國家主權(quán)主張開明專制四個方面總結(jié)梁啟超的“國家主義”,分析梁啟超思想視野中的美國政治、日本經(jīng)驗和德國論說,評論梁啟超從法國的盧梭轉(zhuǎn)向德國的伯倫知理的思想/歷史意義。
現(xiàn)代中國的自我意識之一是中國“無國”!盁o國”的傷懷與“亡國”的恐懼同為晚清以來中國政治論說的基調(diào):“我支那人非無愛國之性質(zhì)。其不知愛國者,由不自知其為國也。”(梁啟超)“故吾常言,欲救中國,當首令全國人民知國家為何物也!保簡⒊皢韬,吾民族之無國,二百六十一年前于茲。”(柳亞子)“久矣夫,中國之不國也,而何史之足云!”(黃節(jié))……要言之,流行于清季民初的“無國”之論,一種是從種族主義觀點就異族入主中原而言,另一種是以現(xiàn)代民族國家為標準,就中國人只有“朝廷”而無“國家”而言。前者召喚的是種族革命,后者期待的是“國家建構(gòu)”。[1]從革命黨人以種族革命為政治革命的前提的策略考慮和革命后“五族共和”的政治實踐來看,兩種“無國”之嘆的目標都是從傳統(tǒng)的王權(quán)帝國轉(zhuǎn)為現(xiàn)代民族國家。正是在列強入侵打破了中國中心觀,條約制度取代朝貢體系,天朝帝國體系日益崩潰的背景下,具有平等國際法地位的現(xiàn)代主權(quán)國家的形象才為敏感的國人所得見。梁啟超率先提出“國與國相峙而有我國”的觀點:“國家者,對外之名詞也。使世界而僅有一國,則國家之名不能成立。故身與身相并而有我身,家與家相接而有我家,國與國相峙而有我國!锔偺鞊裰,則人與人不能不沖突。國家之名,立之以應他群者也。故真愛國者,雖有外國之神圣大哲,而不愿服從于其主權(quán)之下,寧使全國之人流血粉身靡有孑遺,而必不肯以絲毫之權(quán)利讓與他族!盵2]中國既然“無國”,則其傳統(tǒng)在建國典范和國家學理兩方面都資源不足,向外采集勢在必然。19世紀下半葉,普魯士首相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1815—1898)憑借開明專制的傳統(tǒng),反對民主自由,拒絕西歐的立憲政府,以“鐵血”政策三戰(zhàn)立國,迅速實現(xiàn)民族統(tǒng)一和國家富強,成為后發(fā)現(xiàn)代化國家的典范?涤袨、梁啟超、袁世凱、段祺瑞、孫中山、蔣介石,直到毛澤東,清季以來的政治人物,鮮有不對德國表示欣賞和禮贊者。萬里之遙,中國人的國家渴望不下德國;
榜樣在前,德國成為現(xiàn)代中國“國家想象”的原型之一,而梁啟超則是其最早的倡議者。
國家主義是德國現(xiàn)代政治文化的主導思想。由于中國在建構(gòu)現(xiàn)代國家時一再遭受挫折,國家建構(gòu)優(yōu)先于個人自由的德國理念也就一直在中國暢行。在學術(shù)思想界,首先是梁啟超1903年由自由主義轉(zhuǎn)向國家主義,然后是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蔣廷黼、丁文江、錢端升等自由主義者在國家危急關頭主張新式“獨裁”也即梁啟超當年的“開明專制”;
再后是“戰(zhàn)國策派”學人在血火紛飛的40年代熱情宣揚“國家主義”、“集體主義”以鼓舞抗戰(zhàn)。在政治實踐中,種種新舊“權(quán)威主義”也都以國家之名取消或限制個人自由。把國家建構(gòu)與個人自由對立起來的后果,是個人自由未得,國家亦未“現(xiàn)代”。在這個問題上,梁啟超1903年的思想轉(zhuǎn)向因其最先發(fā)現(xiàn)這一對立而最具討論價值。
1、1903年轉(zhuǎn)向與兩種國家觀
在梁啟超一生“流質(zhì)易變”、今昔挑戰(zhàn)的一生中,1903年由同情革命到反對革命、由重民權(quán)到更重國家的轉(zhuǎn)向極為重要,不但他本人因此獲得豐富的歷史經(jīng)驗和學術(shù)理據(jù)來澄清自己在當時重大論爭中的立場,其論旨所向,也直接關涉到現(xiàn)代中國政治的基本難題。
這是一次緊迫的政治選擇。從1899年的“破壞主義”到1902年“大變革”的激進行動主張;
從《自由書》(1899年3月—1901年12月)到《新民說》(1902年)引進現(xiàn)代政治思想,梁啟超主根本變法,倡徹底破壞。一方面,不但當時的國民黨人認為:“平心論之,梁氏壬寅歲首之《新民叢報》,其學術(shù)各門,雖不免于剿襲。而鮮出心裁,然所持主義,則固由黑暗而入于光明!盵3]胡適、毛澤東、郭沫若等“五四”一代也直接受惠于他。另一方面,乃師康有為不斷馳書批評;
黃遵憲也表示不同意見:“以如此無權(quán)利思想,無政治思想,無國家思想之民而率之以冒險進取,聳之以破壞主義,譬之八九歲幼童授以利刃,其不至引刀自戕者幾希!盵4]其實,梁的思想基調(diào)仍是改良立憲,即使在其最激烈的時期,革命只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最險之著”和“最下之策”。“啟超亦不慊于當時革命家之所為,懲羹而飲齏,持論稍變矣。然其保守性與進取性常交戰(zhàn)于胸中,隨感情而發(fā),所執(zhí)往往前后矛盾!盵5]小說《新中國未來記》中黃毅伯與李去病的辯論,實是梁自己的游移心態(tài):“講道實行,自然是有許多方法曲折,至于預備功夫,那里還有第二條路不成,今日我們總是設法聯(lián)絡一國的志士,操練一國的國民,等到做事之時,也只好臨機應變做去,但非萬不得已,總不輕容易向那破壞一條路走罷了。”[6]這種矛盾需要有更切實的觀察與更嚴密的理論來解決。
這是一次有經(jīng)驗支持的思想轉(zhuǎn)向。在1903年1月開始的美洲之行中,梁啟超深為“中國人之缺點”所刺激:“有族民資格而無市民資格”,“有村落思想而無國家思想”,“只能受專制而不能受自由”,“無高尚之目的”等等,總之是不具備實行共和政治的必要條件。[7]美國政治的種種黑暗面,如紐約的貧民窟、“黨派之私”和“選舉之弊”等等,也粉碎了他對民主制度的美好想象;
而“新政”所表現(xiàn)出來的中央政府權(quán)力的增長又使之堅信世界已入民族帝國主義時代,自由民主已如昨日黃花。梁不會忘記黃遵憲1902年5月給他的信中早就表達過類似的觀感:“明治十二三年時,民權(quán)之說極盛,初聞頗驚怪,既而取盧梭、孟德斯鳩之說讀之,心志為之一變,以為太平世必在民主。然無一人可與言也。及游美洲,見其官吏之貪詐,政治之穢行,工黨之橫虐,每舉總統(tǒng),則兩黨力爭,大幾釀亂,小亦行刺,則又爽然自失,以為文明大國尚且如此,況民智未開者乎!盵8]
1903年10月,梁發(fā)表《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一文,以德國政治學家伯倫知理的國家學說來規(guī)整、表達其政治思想。早在1899年4—10月,梁就在《清議報》第11、15—19、23、25、31冊上專辟“政治學譚”介紹伯倫知理的《國家論》,此后又有5篇文章提到伯倫知理其人其說:
《瓜分危言》(載《清議報》第23冊),1899年8月。
《論近世國民競爭之大勢及中國之前途》(載《清議報》第30冊),1899年10月。
《國家思想變遷異同論》(載《清議報》第94—95冊),1901年10月。
《論學術(shù)之勢力左右世界》(載《新民叢報》第1冊),1902年2月。
《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載《新民叢報》第32冊,此文署名“力人”,有疑非梁所作),1903年5月。
直到1903年10月之前,伯倫知理主要還是梁廣泛介紹的西方政學的對象之一。從知性了解到思想認同的過程說明,不是伯倫知理的學說改變了梁的思想,而是梁借助伯倫知理的思想框架和語言方式來表達自己新的政治認知。當然,語言不只是中性的工具,它也矯正、規(guī)范著梁的思想,使之明晰而條貫:“吾黨之醉共和、夢共和、歌舞共和、尸祝共和,豈有他哉,為幸福耳,為自由耳。而孰意稽之歷史,乃將不得幸福而得亂亡;
征諸理論,乃將不得自由而得專制。然則吾于共和何求哉,何樂哉! ”“嗚呼痛哉!吾十年來所醉、所夢、所歌舞、所尸祝之共和,竟絕我耶?吾與君別,吾涕滂沱。吾見吾之親友者而或?qū)⒁嗯c君別,吾涕滂沱。吾見吾之親友昔為君之親友而遂顛倒失戀不肯與君別者,吾涕滂沱。”[9]此后梁在《論俄羅斯虛無黨》、《答飛生》、《答和事人》等文中,不但進一步申此意,更強調(diào)此一轉(zhuǎn)向乃自己“一旦霍然自見其非”的結(jié)論。1904年4月,后來的南社發(fā)起人、自號“江南快劍”的高旭(天梅)就此有詩云:“新相知樂敢嫌遲,醉倒共和卻未癡。君涕滂沱分別日,正余情愛最濃時!
變中有不變!爸袊疄橘奚先饩靡印!梁啟超的思想歷險起源于對中國遭遇現(xiàn)代世界時所產(chǎn)生的挫折和困境的反省,統(tǒng)一強大的“國家”是其終生未渝的追求,至于是革命還是改良,是民主共和還是君主立憲等等,都是建立國家的手段和策略。即使在接受西方自由民主學說時,梁的自由觀念也是相對于“奴隸”而言,且“自由云者,團體之自由,非個人之自由也!盵10]他總是強調(diào)“個人自由的價值在于增進民族國家之富強”的理念,將重心由個人移至于國家,其自由主義與集體主義難分難舍,他“是如此全身心地關注國家獨立,以至于他往往將任何有關個人自由的法規(guī)都看作是對他所懷抱的集體自由這一目標的潛在傷害!盵11]這與國家的存在首先是為了保護公民自由與公民權(quán)利的英國式自由主義大相徑庭,也使其1902—1903年的轉(zhuǎn)向并不令人驚訝。因此,學者們一般不認為梁的思想有一個明顯的轉(zhuǎn)折與斷裂。張灝認為,梁此前以“群”這一集體主義的概念所表達的民主理想與西方自由主義的個人主義并不和諧,1898—1907年期間,梁的思想是以“達爾文式的集體主義”為基礎的集體性的國家主義者,1903年的轉(zhuǎn)向“歸根到底并不完全代表一個新的起點,而是他思想中已潛伏的某些基本傾向的一個最終的發(fā)展。”[12]黃克武在仔細研討了《新民說》后,他認為其思想奠基于“非穆勒主義式的個人自由”(non-millisian emphasis on individual liberty),“他基本上并未改變他的思想的根本脈落,只是驗證和強化了他原來的觀點;
換言之,1903年之后他轉(zhuǎn)向保守的原因可以從在此之前的思想中找到根源!盵13]法國學者巴斯蒂(Marianne Bastid)也指出:“伯倫知理的論述,恰好闡明了梁啟超到達日本以后,通過閱讀、交談和日常生活剛發(fā)現(xiàn)的基本原則,同時也是梁啟超已經(jīng)開始撰文加以維護和傳播的原則!盵14]
諸說各有其理,但梁啟超在自述其轉(zhuǎn)向時三復“吾涕滂沱”所顯示的理智與情感的巨大矛盾畢竟提示我們,在承認其連續(xù)性和復雜性的同時,仍然要重視“1903年”之于梁啟超的特殊性,關鍵是如何確定這一轉(zhuǎn)向的性質(zhì)。
張灝指出,梁啟超的國家觀首先是通過“群”這個概念表達出來的。“群”涉及到政治整合、政治參與和政治合法化及政治共同體的范圍等重大問題,“帶著‘群’的思想,梁正從合乎道德自發(fā)產(chǎn)生的有機社會關系的文化理想向一個早期的民族共同體的思想邁進。”[15]流亡日本后,梁以一種新的國家主義而非文化主義的觀點看待中西差別和中國問題,持續(xù)批評康有為“去國而世界合一之體”的“世界主義”,形成民族國家才是“最上之團體”、民族主義乃“最光明正大公平之主義”的觀念:“有世界主義,有國家主義,……世界主義,屬于理想,國家主義,屬于事實,世界主義,屬于將來,國家主義,屬于現(xiàn)在。今中國岌岌不可終日,非我輩談將來、道理想之時矣。”關于這種與“天下”、“世界”相對的“國家”思想,梁有四點界說:“一曰對于一身而知有國家,二曰對于朝廷而知有國家,三曰對于外族而知有國家,四曰對于天下而知有國家!盵16]令他焦急的是,國家思想早在18末至19世紀即已成為歐美之共識,而在中國直到20世紀初還幾乎一無所知。以第一義言,則四萬萬人中,其眼光能及于一身之上者能有幾人?以第二義言,中國古訓,知忠君而不知愛國;
以第三義言,中國歷史上有數(shù)百年為異族占領的彌天大辱;
以第四義言,儒家動曰平天下,視國家為渺小之一物而不加措意。推其原因,一是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國家,二是知有一已而不知有國家。前者不過“一時之謬見”,后者卻甚難難變,所以“新民”的要義之一,即是引進西方的國家思想以鏟除國人的利已主義!敖袢沼謸趿袕娭褡宓蹏髁x,以挽浩劫而拯生靈,惟有我民族主義之一策。而欲實行民族主義于中國,舍新民末由。”[17]在此意義上,“新民”的主旨不是個人的權(quán)利,而是個人之于國家的義務和責任;
不是國家對個人的保護,而是國家作為個人服務和獻身的對象。不過,國家又不是外來的強制和壓迫,(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A.P.Martin)的提議下由法譯本譯成中文;
其《公法泛論》的日譯本(加藤弘之譯,1872年以《國法泛論》為名由日本文部省出版)也由革命黨人轉(zhuǎn)譯發(fā)表于《譯書匯編》第1—2期(1900—1901)。[34]在20世紀初留日學人的國家論說中,伯倫知理被視為與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齊名的“泰西古今諸大儒”之一,《政藝叢書》、《江蘇》、《浙江潮》等書刊均有介紹。不過,伯倫知理真正進入中國思想并參與塑造中國政治文化,還是從梁啟超開始。如果說盧梭的進入,標志著傳統(tǒng)民本政治哲學的終結(jié)和現(xiàn)代民主政治哲學的開始,那么,伯倫知理的進入則又啟示著中國現(xiàn)代政治哲學的分化。由于梁有關伯倫知理的譯述主要是抄襲日譯本,且其介紹是夾敘夾議,取其所需,所以這里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梁啟超/伯倫知理的比較問題。
從認同性介紹到引申性發(fā)揮,梁啟超的國家主義主要有四個方面內(nèi)容。第一,以“有機體”論取代契約論,反對建構(gòu)主義國家觀。自1899年梁第一次介紹伯倫知理后,國家“有機體”的觀念即為其所認同。所謂“有機體”,是指國家作為一個統(tǒng)一整體,具有獨立并超越所有組成國家的個人和單位的目的和精神,不是達到任何國家之外的目的的手段、方法。伯倫知理/梁啟超以此批評盧梭:“故從盧氏之說,僅足以立一會社,其會社亦不過一時之結(jié)集,變更無常,不能持久。以此而欲建一永世嗣績之國家,同心合德之公民,無有是處!绷簡⒊凇皟H足立一會社”之后加括號說“即中國所謂公司也,與社會不同”。[35]“公司論”是“主權(quán)在民”的邏輯延伸,不但孫中山常說國家好比公司,梁也曾有此論,如“國家如一公司,朝廷則公司之事務所,而握朝廷之權(quán)者,則事務所之總辦也,……夫事務所為公司而立乎,抑公司為事務而立乎?”[36]“有機論”的起點是嚴國家與社會之分,其特征是國與民的嚴密整合,其運用則可以有兩個面向。轉(zhuǎn)向前的梁啟超以“有機體”說明組成整體的各成員、要素之于整體的重要性:“國之有民,猶身之有四肢、五臟、筋脈、血輪也。未有四肢已斷,五臟已瘵,筋脈已傷,血輪已固,而身猶能存者也。”[37]“國家者,活物也(以人民非死物故),公物也(以人民非私物故),故無一人能據(jù)有之者。人民之盛衰,與國家之盛衰,如影隨形!盵38]轉(zhuǎn)向之后,梁著重以“有機體”來強調(diào)國家利益至上,注重個體如何團結(jié)而為國家。在國家理論上,梁一反此前“積民成國”之說,確認國家的目的第一是國家本身(即國家全體)之利益,第二才是其構(gòu)成分子(國民個人)之利益。此論一直持續(xù)到1910年的《憲政淺說》和1916的《國民淺說》,是梁國家論說的中心觀念。在中國出路上,明確認為個人應當為了國家而放棄自由,憲政共和不如開明專制:“夫自由云,立憲云,共和云,是多數(shù)政體之總稱也。而中國之多數(shù)、大多數(shù)、最大多數(shù),如是如是,故吾今若采多數(shù)政體,是無異于自殺其國也。自由云,立憲云,共和云,如冬之葛,如夏之裘,美非不美,其如于我不適何! ……吾祝吾禱,吾謳吾思,吾惟祝禱謳思我國得如管子、商君、來喀瓦士、克林威爾其人者生于今日,雷厲風行,以鐵以火,陶冶鍛煉吾國民二十年、三十年乃至五十年,夫然后與之讀盧梭之書,夫然后與之談華盛頓之事。”[39]
國家主義意義上的“有機論”已相當接近于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國家理性”,張灝就認為:“梁引用伯倫知理的國家主義理論,實現(xiàn)了將他的國家理性化作為首要的政治價值!盵40]所謂“國家理性”(ratio status),是一種從國家構(gòu)成的本質(zhì)或國家得已存在的正當性角度來理解的理性認識,國家存在及其行為的理由在國家自身,無需另外尋找其正當性基礎。這毫無疑問是近代集權(quán)主義的理論基礎。不過,“有機論”含有發(fā)育生長之意。既云生長,則當有一定的環(huán)境與之配合。伯倫知理因此反對由契約論而來的國家“機器論”:“國家之為物,與彼無機之器械實異。器械雖有許多零件,紐結(jié)而成,然非如國家之有四肢五官也,故器械不能發(fā)育生長,而國家能之。器械之動,循一定軌,不能臨時應變,現(xiàn)一新象;
國家則自有行動,自以意識決之,故曰國家非成于技工,成于意匠也!盵41]梁啟超則更為明確地反對國家的人為建構(gòu):“夫十七、十八世紀學者,過于空華,醉于噩夢,謂國家者一器械焉,吾欲制則制焉,欲改則改之,吾憑吾心之規(guī)矩,以正其方圓,斯足矣。近今年內(nèi)數(shù)十年,好學深思之士,遠鑒歷史,近征事實。然后知其事非若是之易易,蘄拾級而升焉!畤移餍嫡f’之銷聲匿跡,蓋亦久矣!盵42]在接受有機論之前,梁曾認為傳統(tǒng)的以朝廷、貴族、家族、鄉(xiāng)土為主體的社會是一種自然狀態(tài),因此要通過有意識的建構(gòu)方能組成一個現(xiàn)代國家。但1903年后,他已不再認為國家像機器那樣可隨意拆裝。針對1905年孫中山在《中國民主革命之重要》的講演中以中國可以引進最先進的汽車而不是落后的汽車為喻,認為中國可以一蹴而至共和,不必由君主立憲以進共和的觀點,梁指出:“語政體之良惡,而離夫‘人’與‘地’與‘時’之者,而漫然曰,孰為良,孰為惡,此夢囈之言也。故達爾文言優(yōu)勝劣敗,而斯賓塞易以適者生存,誠以主觀之良惡無定形,而必麗之于客觀的適不適以為斷也。故彼以君主立憲為粗惡,以共和為改良,其前提已極不正確。今讓一步,如彼言共和果良于君主立憲矣,然果如彼方,我欲改良即改良之,改惡汽車為良汽車之易易乎?國家有機體,信如彼言,則何不曰他樹已綴實,此樹可以毋往花而結(jié)果也!……如曰有機體說,太蔑人演,不足以例國家,則人類心理的集合體也,宜無以為難也!盵43]他不是完全反對“人為”,但更強調(diào)人為的限度,比較接近英國自由主義的國家觀。
第二,區(qū)分國民與民族,反對排滿復仇。伯倫知理/梁啟超批評盧梭沒有意識到“國民”與“部民”,也即國家與社會的區(qū)別。伯倫知理是通過“民族”(Nation)與“國民”(Volk)的區(qū)分而提出“國民”這一概念的。巴斯蒂在概括伯倫知理的思想時指出:伯氏“企圖分清什么是作為分享共同文化遺產(chǎn)的群體——‘Nation’(民族)觀念,什么是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團體——‘Volk’(國民)觀念,以及兩者之間同社會概念的關系。國家可以定義為某一特定國土內(nèi)國民個性有組織的表現(xiàn),也可以定義為某種崇高觀念,因為這種未來的崇高觀念是人類服務于國家關系的同時,對自己所作的保證。伯倫知理不贊成契約論,他指出,國家起源于原始部落為了生存對聚集的強烈需要,起源于對國家(Staatstrieb)自然本能的需要,起源于最初是部落首領、英雄和杰出王公,然后是貴族階層,最后是國民之間對國家意識的覺醒。他強調(diào)人類的兩重性:人有一種個體精神,自我感覺特殊,要求國家給他自由。與此同時,又受本種族集體精神的支配。因此,人既有個性的一面,又有群體的一面。因此,按照伯倫知理的說法,國家意識就其性質(zhì)而言,只有一個,而不是個人意志的總和,不過,另一方面,人類歷史是由沖突、斗爭和進步構(gòu)成的。至于國家的目的,他認為首先是從各方面發(fā)展國民生活,實現(xiàn)國民的完善,其次才是造福于社會!盵44]要言之,民族或族民僅構(gòu)成社會,只是一種散漫的組織,必須由此更進一步,根據(jù)自覺,組成一個嚴格的政治共同體,人人均參與其中,如此方能成為“國民”。
梁啟超對此概念的掌握有一個過程。1899年發(fā)表在《清議報》上《國家論》譯文是伯倫知理1974年出版的通俗讀物《為有文化的公眾而寫的德國政治學》的節(jié)譯,即該書的第1、3、4卷的部分內(nèi)容。據(jù)巴斯蒂考證,梁啟超在轉(zhuǎn)譯日本學者吾妻兵治的日譯本時,刪去了日譯本中原有的論及“Nation”與“Volk”之區(qū)分的第2卷,這“很可能因為他認為書中有關‘Nation’(吾妻兵治譯作‘族民’,《清議報》改作‘民族’)和‘Volk’(譯作‘國民’)的區(qū)別,不僅沒有意義,而且會引起混亂。他本人當時對民族和國民這兩個名詞就不加區(qū)分,甚至交替使用。”[45]張佛泉對此有更細致的考察:“梁氏于《清議報》第15冊(1899年5月20日——單按)中,尚未能握牢伯倫知理所謂‘富勒克’(Volk)之意義。自《清議報》第25冊(1899年8月15日——單按)及第26冊(1899年9月5日——單按)以后,‘國民’在梁氏用語中始漸成一專門名詞。”[46]在第29冊(1899年10月5日)“論主權(quán)”一章的譯文中,梁始定以“族民”譯“Nation”,以“國民”譯“Volk”;
而直到1903年第二篇《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一文中,梁才加上伯倫知理原著中第2卷第2節(jié)《國民與民族》即有關“Nation”與“Volk”區(qū)分的內(nèi)容:“伯氏乃更下國民之界說為二:一曰:國民者,人格也。據(jù)有機之國家以為其體,而能發(fā)表其意想,制定其權(quán)利者也;
二曰:國民者,法團也,生存國家中之一法律體也。國家為完全統(tǒng)一永生之公同體,而此體也,必賴有國民活動之精神以充之,而全體乃成。故有國家即有國民,無國家亦無國民,二者實同物異名也!盵47]在梁啟超的用法中,“國民”又非指單獨的個體,而是一個總體性概念,有時就是指“國家”。
梁啟超在1899年的《自由書》中就有“國權(quán)與民權(quán)”一節(jié),同年《論近世國民競爭之大勢及中國前途》一文還以國民思想為國家現(xiàn)代性之所在:“國民者,以國為人民公產(chǎn)之稱也,國者,積民而成,舍民之外,則無有國。以一國之民,治一國之事,定一國之法,謀取一國之利,捍一國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國不可得而亡,是之謂國民!盵48]不過在“國者積民而成”、民權(quán)即國權(quán)的思想原則下,他突出的是“民”與“國”之間直接對應的關系,而很少留心由“民”而“國”的緊張和困難!缎旅裾f》是一個過渡,一方面其主旨是“茍有新民,何患無新國家”,由于個人權(quán)利與國家利益的和諧一致,梁才能從一種集體主義的立場為個人權(quán)利作出辯護。另一方面,《新民釋義》、《論國家思想》等文開始出現(xiàn)“國民”(與此相近的有“市民“這一概念)與“部民”(有時稱為“族民”)對立的思想,如“國民與部民之異安在?曰:群族而居,自成風俗者,謂之部民;
有國家思想,能自布政治者,謂之國民。天下未有無國民而可以成國者。”[49]1903年后,中國人還處于“部民”階段這一判斷具體地展開為一系列思想論說,一方面是借此說明國家之于個人的優(yōu)先性,另一方面引申為“國民”而非“民族”才是構(gòu)成一個國家的實體與主體的“大民族主義”!安瞎虡O崇拜民族主義之人也,而其立論根于歷史,案于實際,不以民族主義為建國獨一無二之法門,誠以國家所急需者,為國民資格,而所以得此國民資格者,各應于形勢而甚多其途也。”[50]梁引伯氏所謂“同地、同血統(tǒng)、文字、風俗為最要焉”的“民族”界說,作為其輕地域血統(tǒng)、重歷史文化的民族認同觀的依據(jù)。在注文中,他特別注明指出:“地與血統(tǒng)二者,就初時言之。如美國民族,不同地、不同血統(tǒng),而不得不謂之一族也。伯氏原書論之頗詳!绷郝氏葤仐墶蔼M隘的民族復仇主義”而倡導“大民族主義”:“吾中國言民族者,當于小民族主義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義。小民族主義者何?漢族對于國內(nèi)他族是也;
大民族主義者何?合國內(nèi)本部、屬部之諸族,以對于國外之諸族是也!越褚酝,中國而亡則已,中國而不亡,則此后對于世界者,勢不得不取帝國政略,合漢、合滿、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類,以高掌遠蹠于五大之上,此有志之士,所同心醉者也!盵51]在梁與革命派的論爭中,國家主義已成為與民族主義相對立的名詞,以至于朱執(zhí)信感嘆地說:“近頃國家主義以抗民族主義者日多。雖其說皆久為吾人所駁擊,而民眾猶深信不移者,以震于國家主義之一名詞耳!盵52]
第三,批評共和政體,反對暴力革命。共和政體源自契約論,具有契約論的全部缺點,如“儕國家于一公司”、“使其政府如一機器”等等。德國國家主義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就是反省由盧梭而來的“93年恐怖”和此后的紛亂政局。在分析共和政體的優(yōu)點之后,伯倫知理斷定共和制度必須在一種特定的土壤中生長。比如它在美國就可以較好地生長,而在法國則導向中國央集權(quán)。不過,即使在合適的土壤中,共和政體也有蔽端。比如“雖以最適于共和之美國,而其社會政治之趨勢,猶有與此諸德適相背馳者二事”:一為歧視下層人民;
二為猜忌非?〗苤。梁最為贊同的是,共和制雖可避免國家權(quán)力濫用之苦,但這種制度以變動不居的民意為基礎,不足以為國家的長治久安提供必要的基礎。(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梁特別贊同另一位德國政治學家波倫哈克(Konrad Bornhak,1861—1944)對共和政體作為一種政治的制度的批評,即國家總是包含著若干社會團體,其利益和理想往往相互沖突,國家的職能便是超越這些團體之上加以協(xié)調(diào)。在君主政體中,立于各社會團體之上的君主易于扮演國家的這一職能,而在共和政體中,人民既是統(tǒng)治者又是被統(tǒng)治者,沒有更高的權(quán)威約束社會團體間的沖突,“于此之日,而欲行共和政以圖寧息,是無異蒸沙以求飯也!渚繕O也,社會險象,層見疊出,民無寧歲。終不得不舉其政治上之自由,更委諸一人之手,而自貼耳為其奴隸,以圖性命財產(chǎn)之安全,此則民主專制政體所由生也!盵53]革命意味著權(quán)力被轉(zhuǎn)移到總是分裂為各不相同的社會團體的人手中,政治秩序無法維持,沖突加劇的最后,召喚出一位強權(quán)人物實行獨裁,以“民主專制”代替舊的君主專政。革命所得非共和而是專制,除了再一次革命外,不可能要求獨裁者為其行為負責。革命召喚著繼續(xù)革命,社會從此流血不止。從波倫哈克到諾貝特·埃里亞斯(Norbert Elias,1897—1990)、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1888—1985)德國政治理論的一個基本主題是,如果沒有一個超越于各種政治力量之上的共同權(quán)威和共同利益,各種政治力量的沖突是不可能通過平等對話和理性協(xié)商而達到妥協(xié)的。在他們看來,此前的法國革命證明共和革命只能帶來暴政,此后的魏瑪共和國的命運則證明自由主義無法解決國內(nèi)沖突。
共和政體既無穩(wěn)定也無自由,為實現(xiàn)共和而采取的革命更是與暴力流血和社會震蕩關系密切,伯倫知理和波倫哈克的這些論點堅定了梁反對共和革命的立場。相對而言,梁對共和的態(tài)度因時而變,但反革命同則始終如一。1915年他對記者說:“吾以為國體與政體本絕不相蒙,能行憲政,則無論為君主為共和,皆可也。不能行憲法政,則無論為君主為共和,皆不可也。兩者既無所擇,則毋寧固仍現(xiàn)在之基礎,而徐圖建設理論的政體于其上,此吾十余年來持論之一貫精神也!枪涛嶙允嘉磭L反對共和,吾自始未嘗反對君主,雖然吾無論何時皆反對革命,謂國家之大不幸莫過于革命也!盵54]辛亥之后的政局確如梁的同志吳冠英1911年10月24日在信中說:“大亂之后,非用專制手段不能整齊庶政,而現(xiàn)在人民所以慷慨赴死以事革命者,謂欲求自由耳。茍新政府成立,仍用專制之手段,必大失人心之所望,竊意數(shù)月之后,執(zhí)政者必厚集天下之怨謗,而為眾矢之的,上下沖突之事,或仍發(fā)生于斯時也!盵55]“革命復產(chǎn)革命”,中國確實飽受革命之“大不幸”,梁啟超對革命的描述最足動人。站在德國國家主義的立場,革命必須反對,但革命浪潮既已洶涌,梁更應當探討的是:何以中國的變革不能以非革命的手段實現(xiàn)?如果現(xiàn)實已經(jīng)表明專制王朝之下的權(quán)力下移不能和平完成,僅僅反革命是不夠的,更應當做的是分析革命與立憲的可能關系。這并非事后之明,為梁所十分傾慕的英國就已經(jīng)在“光榮革命”后完成了立憲。
第四,倡導國家主權(quán),退向開明專制。中國現(xiàn)代民族主義的興起首先即是在列強刺激和西方知識的影響之下“主權(quán)”觀念之產(chǎn)生,不同于傳統(tǒng)的族類或文化的民族主義,王韜、鄭觀應、黃遵憲、曾紀澤、何啟等分別發(fā)出過維護主權(quán)、收回利權(quán)的呼聲,進入20世紀,對外關系意義上的“主權(quán)完整”觀念在理論上已無疑義。[56]但主權(quán)作為國家的最高權(quán)力寄于何處的問題仍有激烈爭論。伯倫知理認為:“夫謂主權(quán)不在主治者而在公民全體,公民全體之意見,既終不可齊,終不可睹,是主權(quán)終無著也,而因以盜竊主權(quán),此大革命之禍所由起也。公民之意向,屢遷而無定,又妄曰吾之意即全體之意也,而因以攻擊主權(quán),此大革命之禍所由繼續(xù)也!彼綑(quán)的結(jié)合不能構(gòu)成主權(quán),但主權(quán)并非與民無關:“是知國家之主權(quán)之所寄也,彼以主權(quán)歸之通國渙散之民者,無論矣,即歸之有倫有序團聚統(tǒng)合之國民,亦未可謂為確論也。夫有國權(quán)而后有國家,有國家而后有主權(quán),故謂國民為主權(quán)根本之所在,可也,直以國民為主權(quán)根本之所由生,不可也!币灾鳈(quán)既不在博丹(Jean Bodin,1530—1596)所說的“君”亦不在盧梭的“民”,而在國家本身并表現(xiàn)于法律。梁完全贊同此論:“主權(quán)既不獨屬君主,亦不獨屬社會;
不在國家之上,亦不出國家之外。國家現(xiàn)存及其所制之憲法,即主權(quán)所從出也。”[57]“國家主權(quán)論”的宗旨是主權(quán)不受“人權(quán)”限制,個人及社會團體沒有對抗國家的權(quán)利,國家為自身的目的可以犧牲個人或社會的利益,梁以此來突出強制在國家整合和政治秩序中的重要性,所謂“強制者,神圣也!盵58]
梁啟超長期徘徊于民權(quán)與君憲二者之間。蕭公權(quán)認為,梁的思想原則有二:“其一為政治進化有一定之階段,其二為民權(quán)政治為最后之歸宿。自清末以迄于民元,梁氏時倡民權(quán),時擁君憲,大致隨其對此二義態(tài)度之輕重為轉(zhuǎn)移。方其重視民權(quán)之歸宿,則認為中國進化久已脫后,專制之罪惡無可寬容,于是自由平等遂為救世之良藥。方其重視進化之等級,則認為中國之程度尚未及格,革命之危險可致亂亡,于是乎君主立憲遂為適時之美政。”[59]終其一生,梁從未放棄作為理想的民主自由,但其政治思想的具體內(nèi)容則是據(jù)階段論而作政治設計。1897年他認為“中國今日民智極塞,民情極渙”,所以不妨“先藉君權(quán)以轉(zhuǎn)移之。”[60]隨著他對民主前景的日益悲觀和對立憲條件的強調(diào),1903—1906年又退入“開明專制論”。既然立憲政體“必待民智稍開而后能行之”,而“人民程度未及格”、“施政機關未整備”,則中國只能以開明專制為立憲之預備。“開明專制”論的實質(zhì)是以國家為最高的政治價值,梁認為,判斷政體優(yōu)劣的標準,不在權(quán)力的專制與否,而在于專制是否有固定的法度,在于專制是否以公益為目的!皣宜F乎有制者,以其內(nèi)之可以調(diào)和競爭,外之可以助長競爭也。二者實相因為用,故可以一貫之,而命之曰國家立制之精神。其所發(fā)表之形式遵此精神者良,其所發(fā)表之形式反此精神者謂之不良!薄胺矊V普吣芤詫V浦黧w的利益為標準,謂之野蠻專制,以所專制之客體的利益為標準,謂之開明專制!鼻罢咭苑▏芬资牡摹半藜磭摇睘闃酥,后者以德國腓特力(通譯弗里德利希二世)的“國王者國家公仆之首長也”為代表!伴_明專制論”所涉問題甚多,但梁的出發(fā)點完全是基于國家利益:“故欲為政論,當先論有制與無制之優(yōu)劣。無制則國家一日不能成立,故必期于有制,不俟論矣!盵61]
既有伯倫知理的理據(jù)和法國的教訓,又有中國歷史經(jīng)驗和現(xiàn)實情勢的一定支持,梁啟超的國家主義雖不完整卻有較強的說服力,對國人政治能力的批評,對多民族統(tǒng)一國家的構(gòu)思,對革命后果的預言等等,迄今看來也是合理合情的。但其偏離現(xiàn)代政治文化主流的國家論說有很大局限。其一,就其對國際政治的認識而言,一度盛行于國際政治領域的帝國主義并不妨礙西方國家在國內(nèi)政治中仍堅持民主政治,以為帝國主義時代即需否定民主自由是錯誤判斷。他沒有警覺到,國家之于個人的優(yōu)位可能演變成國家單面的要求,演變?yōu)闃O權(quán)主義的理由。近代中國時刻有亡國之憂,國民自當為國盡責,但是,現(xiàn)代意義上的國家必須具有政治價值和正當性基礎,這就是國家的尊嚴有賴于對個人權(quán)利和自由的尊重,國家的權(quán)力必須受到公民權(quán)的制約。其二,就其對民主政治的認識而言,人民程度未及格決非行專制之理由,梁后來就指出:“程度不能為國會議員者果能為政府官吏乎”的問題,針對清廷九年后開國會之論,梁詰問:“現(xiàn)在程度不適合開國會者果九年后遂適乎?”[62]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梁也意識到,欲行開明專制,非有凱撒、克林威爾、彼得大帝、腓特力之君和管仲、商鞅、諸葛亮、王安石之臣不可奏效,20世紀初的中國既無能臣,更無明君。胡適后來即說過他不相信中國有能專制之人或能專制之黨。當然,后來確有專制之人和專制之黨出現(xiàn),但其專制已非梁所說的“開明專制”。其三,就其革命的認知而言,梁更多地看到革命的破壞性,而對革命在中國現(xiàn)代轉(zhuǎn)化中的必要性和積極意義認識不足。即使在康梁盛贊的英國,立憲也是以革命為先導才取代專制的,F(xiàn)代化理論家布萊克總結(jié)政治現(xiàn)代化的過程時指出:“傳統(tǒng)政治體系絕不會以立憲法的方式為最初的改革做好準備,領導的變革意味著傳統(tǒng)政治寡頭的失勢,因而不可能沒有暴力而實現(xiàn)!瓘膫鹘y(tǒng)領導向現(xiàn)代領導的轉(zhuǎn)變通常是一種疾風暴雨式的過程。”[63]事后看來,在清醒地認識到中國民主政治面臨的困難之后,正確的選擇是尋找恰當?shù)耐緩胶头绞,通過政治改革而使國人有民主學習的機會,進而完善民主體制,既維持社會秩序又伸張個人自由,而不應當見難而退,轉(zhuǎn)向國家主義,甚至專制主義。這里最重要的是,不應當把自由主義與國家目標對立起來。自由主義承認國家的必要,只是強調(diào)國家權(quán)力的限度并設法預防;
民主政治可以增強國家的力量,雖然它選擇的是職能分化的原則!艾F(xiàn)代政治與傳統(tǒng)政治的區(qū)別之一是,在現(xiàn)代社會,政治過程更多地體現(xiàn)為一種說服與協(xié)調(diào),體現(xiàn)為被統(tǒng)治者自覺自愿的行為,而不是簡單地命令與服從。民主的程序?qū)嵸|(zhì)上是一種統(tǒng)治者與被統(tǒng)治者溝通、協(xié)商的過程,它能使被統(tǒng)治者增強對于國家的認同,從而增強服從國家法律的可能性!盵64]20世紀的中國只能建立這樣一種憲政主義的國家,任何其他的選擇,都必然意味著倒退和災難。
當然,梁的國家主義以帝國主義時代的國際競爭、中國作為完整國家的嚴重危機、國民政治能力的低下和革命熱流洶涌為背景,以尋找國家統(tǒng)一完整、維持社會基本秩序為目的。這種濃厚的“救國主義”考慮,使其“國家” 仍然具有工具主義的性質(zhì)!傲褐越邮車胰烁駥W說乃至國家有機體學說,并不是為了把‘國家’抬到‘物神崇拜’的位置,而是要把伯倫知理的理論、假說活用到為謀圖中國自存的國權(quán)強化上。”[65]事實上,梁對政治專制主義的嚴重局限有清楚的體認,“開明專制論”只在他的思想中停留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其“國家”較少嚴峻暴虐的一面,其“國民”不是專制政體下的臣民,而是政治權(quán)力的來源;
而且,梁在宣傳國家主義的同時完全放棄自由主義的一些原則,他從來都沒有停止“廣明智振民氣”的現(xiàn)代啟蒙。即使在轉(zhuǎn)向的1903年,盧梭和伯倫知理誰更適合為中國之師,他也不是沒有猶豫的。如《答某君問法國禁止民權(quán)自由之說》中即認為:“今世之識者,以為欲保護一國中之人人自由,不可不先保護一國之自由。茍國家之自由失,則國民之自由亦無所附。當此帝國主義盛行之日,非厚積其力于中央,則國家終不可得安固。故近世如伯倫知之徒,大唱國家主義,以為人民當各自犧牲其利益以為國家,皆此之由也!薄敖昭云降茸杂烧,誠不如18世紀末19世紀初之盛,盧梭民約論學說誠為西人所芻狗。然其精神則一貫也,曰皆以謀取最大多數(shù)之最大幸福而已。……蓋必經(jīng)民族主義時代,乃能入民族帝國主義之時代。今泰西諸國,況集權(quán)于中央者,集之以與外競也。然必集多數(shù)有權(quán)之人,然后國權(quán)乃始強,若一國權(quán)利皆無權(quán)利,則雖集之,庸有力乎?……故醫(yī)今日之中國,必先使人人知有權(quán),人人知有自由,然后可。民約論正今日中國獨一無二之良藥也!盵66]伯倫知理與盧梭、國家利益與個人自由并不總是尖銳對立、非此即彼的。當梁憂心于自由民權(quán)可能導致社會秩序崩潰時,國家之于個人的優(yōu)先地位便為其所關注;
當他正視專制橫行、民權(quán)毫無保障的現(xiàn)實時,民主政治成為其宣講的重點。梁固然未能將此二者的關系厘析清楚,因而其思想有一定矛盾,但反專制、立憲既是其建國的構(gòu)思,也是其思想的主導,所以不能認為1903年以后梁就成了一位國家主義者,但他確實表達了、運用了德國家主義的一些基本觀點,而且這些觀點又不能整合進其自由主義思想的整體之中。
3、“美游心影”、日本與德國
套用梁啟超1922年以“歐游心影”概念,我們可以稱其1903年的轉(zhuǎn)向稱為“美游心影”。美游心影的典范不是美國而是俄羅斯,但真正從政治學理上批評民主共和并修正其思想的,卻是以伯倫知理為代表的德國國家主義。事實上,伯倫知理就把自己與盧梭對立的看作是德國與法國的對立:“民約論之徒,不知國民與社會有別,故直認國民為社會。其弊也,使法國國礎不固,變動無常,禍亂亙百數(shù)十年而未有已也。德國反是,故國一立而基大定焉。”[67]
由于英美自由主義重在對國家權(quán)力的防范,以至于英國哲學家霍布豪斯(L.T.Hobhouse)認為德國國家主義“已滲透入英國社會,使自由主義的發(fā)展所依據(jù)的原則受到懷疑,(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特別是使英法兩國思想所作的貢獻卻遭到蔑視!盵68]在現(xiàn)代政治論說中,德國國家主義不但世代傳承、體系完整,更因其表達了、支持了德意志真實而迫切的政治需要而突兀崢嶸。梁啟超1896年就認為:“今夫德,列國分治,無所統(tǒng)紀,為法所役,有若奴隸,普人發(fā)憤,興學練兵,遂蹶強法,霸中原也!盵69]“新民”時期更以德國為帝國主義的榜樣:“歐洲列國中,其最能發(fā)近現(xiàn)世帝國主義之特性,代表近來世界歷史之趨向者,莫德國若也。德人行帝國主義之政策,不過數(shù)十年事耳。當俾士麥時代,德政府專以統(tǒng)一國民為急務,若夫勤遠略以馳域外之觀,‘鐵血宰相’未遑及也!О税倬攀暌院螅轮砸蛔。蓋經(jīng)俾公三十年之經(jīng)營慘淡,國權(quán)既已整頓,國力既已充實,精華內(nèi)積而不得不溢于外。俾公之商業(yè)政策,既已使德國工商雄飛于世界,而商業(yè)競爭之劇烈,其影響及于政治,而政府不得不以權(quán)力保護之。然則由俾士麥之國民主義,以引起今皇維廉二世之帝國主義,亦事勢之不得不然者也!盵70]他還特別推崇俾斯麥的“鐵血”政策:“卑斯麥之言曰:天下所可恃者非公法,黑鐵而已,赤血而已。……19世紀之中葉,日耳曼民族,分國散立,萎靡不振,受拿破侖之蹂躪。既不勝其屈辱,乃改革兵制,首創(chuàng)舉國皆兵之法!八果湉丸F血之政略,達民族之主義,日討國人而訓之,剗滌其渙漫苶靡之習,養(yǎng)成其英銳不屈之精神。今皇繼起,以雄武之英姿,力擴其民族帝國主義!势鋰瘢陆^發(fā),而德意志遂為世界唯一之武國!盵71]即使1917年主張對德宣戰(zhàn)時,梁仍強調(diào)“德國為吾中國平素敬愛之國”。他之接受伯倫知理的國家主義,根本原因即在于“國家主義”的背后是強盛的德國。
不過,梁之轉(zhuǎn)向德國,是透過明治日本的學術(shù)思想與國家實踐來完成的。日本是康梁變法的典范,它與英國、德國一起被梁認為是“楷模國家”。在他看來,德國是造就“團結(jié)獨立、自負不凡之國民”的典范;
日本則是培養(yǎng)“君國一體、同仇敵愾之國民”的榜樣。[72]國力強盛、上下一體的關鍵,在于它們選擇了適合本國國情的政體:“夫議院政治之美,其誰不艷羨耶焉!然如德國,如日本,其中非無卓拔之政治家與明達之學者,而不肯主張此最美之政治者何也?內(nèi)自審其民,而知時有所未可也。凡議院政治,恒以議院之多助寡助,黜陟政府,故議院大多數(shù)人,有批判政治得失之常識,此第一要件也。夫使普國而為議院政治,則當普奧將宣戰(zhàn)時,俾士麥不得不辭職,而后德意志帝國,何從涌現(xiàn)也!”[73]日本原為落后之東方國家,明治維新前即對普魯士特具好感,維新后“學西方”被具體化為“學德國”。伊滕博文即是普魯士的熱情宣傳者,1882年赴歐考察時就寫道:“……我理解由著名德國學者格奈斯特(Rudolf von Gneist)和施泰因(Lorenz von Stein,日譯斯丁)所提倡的國家組織之梗要,我對其觀點知之甚深,乃是可為帝國大廈奠定基礎而不至減損天皇權(quán)威;赜^國情,人從皆信乎英美法自由激進之論,視其為金玉良言,以至國家?guī)妆粨p毀!盵74]明治制度的創(chuàng)建者幾乎一致認為,德意志因其落后而與日本國情相近,其集權(quán)主義也與日本傳統(tǒng)較為契合,所以日本現(xiàn)代化應走普魯士之路。明治的軍制改革是以德國軍制取代法國軍制,“大日本帝國憲法”是德意志帝國憲法的翻版,自由民權(quán)像在德國一樣同樣沒有在日本生根。直到1880年代還“害怕一般民眾的意志直接反映于政治的統(tǒng)治集團,感到德國制度更具有吸引力。也就是說,在民權(quán)運動的壓力面前,當判明制度的現(xiàn)代化已不可避免時,日本統(tǒng)治集團選擇了盡可能不反映一般民眾意志的道路!盵75]在此過程中,伯倫知理甚為日本歡迎,其通俗著作《為有文化的公眾而寫的德國政治學》在日本有兩個譯本;
其《近代國家論》是當時日本講授法律和政治學課程及編寫相應教材的資料來源。但“伯倫知理的國家學說在日本的影響,主要不在它本來具有自由主義立憲法思想,而是以國家概念為中心的國家學的形成方面,正是后者賦予了官僚思想以學問上的根據(jù)”。如此則不可避免地,在民權(quán)運動高漲的19世紀末,伯倫知理就為“為世間所不顧,終等同廢品屑物”。[76]
梁啟超日本時期的許多觀點是轉(zhuǎn)述、修正日本思想界流行的觀點而來,但始終緊扣中國問題。在日本學界已拋棄了伯倫知理之時,他仍熱情擁抱伯氏學說,顯然包含著對日本建立現(xiàn)代國家的步聚和階段的思考。明治維新克服了幕藩體制下的割據(jù)狀態(tài)而成為統(tǒng)一國家;
在此基礎上,加藤弘之等政治思想家廣泛引進國家與人民之間相互的權(quán)利與義務的關系、三權(quán)分立、議會制度等西方學說,推動朝著頒布憲法和開設國會的方向發(fā)展,意在使統(tǒng)一的國家具有現(xiàn)代的內(nèi)容和性質(zhì)。依田熹家指出:“直到幕府末期的階段,對歐美近代國家制度的知識是當作實現(xiàn)統(tǒng)一國家的手段來認識的,幾乎沒有出現(xiàn)過國家與人民之間的權(quán)利與義務的關系、國民通過其代表參加國家政治以及三權(quán)分立等概念。因而不能通過明治維新而成立的國家具有近代國家的性質(zhì)。但是,通過明治維新而實現(xiàn)的統(tǒng)一國家具有作為近代國家前提的性質(zhì)。因而關于上面列舉的問題,在認識上迅速提高,并在這一基礎上,通過自由民權(quán)運動,盡管還殘留著許多封建遺制,但基本上實現(xiàn)了近代國家!盵77]此一判斷過高地估計了日本政治民主化的程度,但他區(qū)分了日本現(xiàn)代化的兩個階段卻符合事實。易言之,首先是實現(xiàn)作為現(xiàn)代國家前提的統(tǒng)一,然后是通過自由民權(quán)運動實現(xiàn)現(xiàn)代國家本身的課題。在西方,“前提”與“本身”相隔很遠(現(xiàn)代早期的專制時期),在日本,這兩個課題卻緊密相連——1871年廢藩置縣標志著統(tǒng)一的完成,1874年《設立民選取議院建議書》就開始了自由民權(quán)運動。而在現(xiàn)代化進程晚于日本的中國,這兩個課題幾乎同時并舉:“由于中國缺乏統(tǒng)一國家這個前提,不得不同時謀求‘前提’與‘本身’這兩個不同階段的課題的解決,因而產(chǎn)生了思想運動的困難和混亂!盵78]梁啟超的轉(zhuǎn)向表明其對建國過程的自覺:克服同時謀求兩大任務的困難和混亂,克服曾一度高漲的自由民主共和思想,從建立現(xiàn)代國家這一目標后退,把意欲的目標牢牢鎖定在“前提”也即實現(xiàn)統(tǒng)一的國家之上。所以,“盡管伯倫知理的學說在日本已失去影響,但對于開始從事國家建設的中國來說,成為日本現(xiàn)實的國家脊梁學說當然具有壓倒性的存在感。如此,已成為日本官僚性國家建設之‘體’的伯倫知理的國家學說,再一次被動員為改造中國之‘用’。”[79]
梁啟超對“國家”是如此的聚精會神,以至于他在任何一個領域都不會過宣傳國家思想的機會。1903年的《生計學學說沿革小史》的寫作本意,是要介紹、彰顯亞當·斯密的古典政治經(jīng)濟學,結(jié)果卻轉(zhuǎn)向經(jīng)濟學上的國家主義——德國歷史主義。這固然與梁據(jù)以寫作的參考材料有關,即英國有英格廉(Ingram)、意大利的科莎(Cossa)、日本的井上辰九郎的經(jīng)濟學說史,其中英格廉是英國古典學派全盛時期唯一擁護歷史學派的學者;
科莎原是德國歷史學派大師羅雪爾(Wilhelm Georg Friedrich Roscher)、斯泰因(lorenz von Stein)的學生;
而井上辰九郎的《經(jīng)濟學史》也是根據(jù)這兩人的著作寫成的。更重要的,還是日本學者森 時彥所分析的:“梁啟超由古典學派到歷史學派的轉(zhuǎn)變,同時也伴隨著世界觀和歷史觀的轉(zhuǎn)變,畢竟都是為了摸索中國在已經(jīng)進入‘民族帝國主義’時代的世界上如何生存的一環(huán)。梁啟超試圖通過建設國民國家來求得這種途徑,而正如亞當·斯密和盧梭對形成市民社會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貢獻一樣,歷史學派的國民經(jīng)濟學說,和政治學說的國家有機體說,同為國民國家和兩輪。”[80]古典經(jīng)濟學是18世紀自由主義的反映,它以個人為本位而不是以國家為體位,放棄盧梭也必然要放棄古典經(jīng)濟學,所以斯密之論,治當時歐洲之良藥,而非治今日中國之良藥!把越(jīng)濟者不能舉個人而遺群。而群之進化,由家族而宗法而部落,以達于今日之國家。國家者群體之最尊者也。是故,善言經(jīng)濟者,必合全國民而使其盈虛消長之,此國民經(jīng)濟學所為可貴也”[81]
如果說以介紹亞當·斯密始而以德國歷史主義終,梁是循其國家主義的思想邏輯而不太自覺地走向國家主義,那么同年以日本學者中江兆民譯自法文的《理學沿革史》一書為材料,以佛學釋康德(Immanuel Kant)的《近世第一大哲康德之學說》一文,就自覺地發(fā)掘康德與德意志民族的崛起的聯(lián)系。其一,在基本評價上,強調(diào)康德哲學與國民政治能力聯(lián)系!翱档轮畷r代實德意志國民政治能力最銷沉之時代也!笳苣顺龊跗溟g。淺見者或以為哲學之理論于政治上毫關系,而不知其能進國民之道德,牖國民之智慧,使國民憬然自覺我族之能力精神至偉且大,其以間接力影響于全國者,實不可思議。雖謂有康德然后有今之德意志焉可也!逼涠,在肯定的方面,把康德的“良心論”附會于國家主權(quán)論:“大抵康氏良心說與國家論者之主權(quán)說絕相類。主權(quán)者絕對者也,無上者也,命令的而非受命的者也!崛俗杂芍畽(quán)理所以能成立者也,恃良心故,恃真我故,故不可不服從良心,服從真我。服從主權(quán),則人人對于國家之責任所從出也。服從良心,則軀殼之我對于真我之責任所從出也,故字之曰道德之責任。由是言之,則自由必與服從為緣。國民不服從主權(quán),必將喪失乎主權(quán)所賦予我之自由!逼淙,在批評的方面,以佛學本體性的“大我”批評康德個體性的主體!胺鹫f此真我者實為大我,一切眾生皆同此體,無分別相,而康德所論未及是。通觀全書,似仍以為人人各有一真我,而與他人之真我不相屬也!薄胺鹫f此真如者,一切眾生所公有之體,非一人各有一真如也。而康德謂人皆有一真我,此其所以為異也!盵82]這種揚“大我”貶“小我”的真義,梁1912年一語道破:“國家譬則法身”。此時梁的國家主義已經(jīng)淡化,意在尋求“大我”與“小我”之間的平衡:“舍法身而外求所謂我者,了不可得;
舍我之外求所謂法身者,亦了不可得。舍國家之外求我者,了不可得;
舍我之外求所謂國家者,亦了不可得!盵83]可見1903年以“大我”批康德實即國家優(yōu)勝于個人佛學表達。
諾貝特·埃里亞斯1937年這樣比較“西方”與德國:“一方是早已鞏固的、較為平衡的、飽嘗了擴張之果的西方國家;
一方是只是在前不久才有幾分鞏固的、過晚才進行擴張的古老帝國的后繼國家!盵84]在這種受到創(chuàng)傷的、負氣的現(xiàn)代轉(zhuǎn)化中,德國自覺站在“西方”自由主義的對立面,以其偏重統(tǒng)一和秩序的總體精神以及國家之于個體的強權(quán)意志,建構(gòu)了一種反西方的現(xiàn)代性。然而,還在19世紀末,一些敏感的德國思想者和知識人就已經(jīng)憂心于國家主義對個人權(quán)利的剝奪和民族主義可能對歐洲文明造成的破壞。德國在兩次世界大戰(zhàn)中的行徑,鮮明地把國家主義的兇惡性表現(xiàn)出來。有關俾斯麥時代的國家主義與威廉二世/希特勒的國家主義之間的傳承和變異,政治思想界歧見紛呈,可以肯定的是,德國、日本在建立集權(quán)體制的國家后,都沒有能及時補上自由民主的缺失,其現(xiàn)代性實際上跛足的、片面的。1930年胡適嚴重地提出了這一問題:“日本為保護其傳統(tǒng)的精神和對人民控制的嚴密,所以采用軍事外殼來防止新文化侵入到日本傳統(tǒng)的中古文化里面去。固然日本所保護存的傳統(tǒng)文化有很美麗的地方,有些地方還具有永恒的價值;
但也有一些原始的和孕育著火山爆發(fā)的危險所在!盵85]因此,必須區(qū)分作為現(xiàn)代性訴求之一的民族國家與作為專制集權(quán)的合法性文飾“國家主義”,也就是區(qū)分兩種國家觀,用梁啟超的語言說,一是與“無國”相對的現(xiàn)代國家,另一種是與民主共和相對的“國家主義”。
“游美國而夢俄羅斯”。歷史的悲劇不只是在潑臟水的同時把孩子也撥了,更在于把孩子撥出去后卻把臟水留了下來,F(xiàn)代中國在否定了梁的改良選擇了革命的同時,并未拋棄其國家主義中的權(quán)威主義。第一,后來成功的革命黨人及此后的政治強人像梁一樣認識到國人政治素質(zhì)不足以參與政治,并以此為借口,對國民進行嚴酷的思想教育和行為控制。第二,梁對國家權(quán)威的召喚成為此后政治生活的現(xiàn)實,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以“民族主義”為第一條,而共產(chǎn)黨之選擇社會主義,其自我信念也是只有它才能“救中國”。國家建構(gòu)是20世紀中國政治合法性的主要依據(jù)。第三,作為對傳統(tǒng)專制政治的批判和取代,從戊戌到五四的中國主潮以自由民主為理想旗幟和動員口號,但因此展開的社會運動和政治革命雖然終結(jié)了傳統(tǒng)專制政治,卻也啟動了更為嚴密而暴虐的“新專制”,無休止的革命確實瓦解中國社會的中間結(jié)構(gòu),(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國民猶在散沙時代,因時制宜,國家主義,實為吾人目前自救之良方!钡疤崾潜仨殔^(qū)分真假“國家”:“真國家者,犧牲個人一部分之權(quán)利,以保全體國民之權(quán)利也。偽國家者,犧牲全體國民之權(quán)利,以奉一人也!盵102]假如國家建構(gòu)必須犧牲個人自由的話,只有真國家才有這樣的權(quán)利。當然,理論上是這樣說,實際政治生活中只有政府所代表的國家,由于現(xiàn)代中國在國家建構(gòu)上一再遭遇困境,甚至亡國滅種的都隨時可能,所以現(xiàn)代中國政治文化的主流是不是以個人自由否定國家權(quán)威,而是國家權(quán)威抑制個人權(quán)利,有時甚至這種國家并非“真”國家,因此梁啟超1903年的轉(zhuǎn)向?qū)嶋H成為中國政治文化的不詳預言,國家建構(gòu)與個人權(quán)利一再被對立起來,其最突出的表現(xiàn)之一,就是30年代的法西斯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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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見王汎森:“晚清的政治政治概念與‘新史學’”,氏著:《中國現(xiàn)代思想與學術(shù)譜系》,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67—175頁。
[2]梁啟超:“論國家思想”(1902年3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19頁。
[3]漢民:“近年中國革命報之發(fā)達”,《中興日報》1909年1月19日。另參《胡漢民自傳》(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69年)第17—18頁;
湯志鈞:《章太炎年譜長編》(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上冊第130頁。
[4]引自丁文江、趙豐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02頁。
[5]梁啟超:《清代學術(shù)概論》(1920),朱維錚點校:《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5年,第70頁。
[6]梁啟超:“新中國未來記”(1902年10月),氏著:《飲冰室合集·專集》第89卷,上海:中華書局,1936年,第39頁。
[7]梁啟超:《新大陸游記》(1904年2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432—435頁。
[8]引自丁文江、趙豐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第290頁。
[9]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1903年10月),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85—86頁。
[10]梁啟超:“新民說·論自由”(1902年5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27頁。
[11]張灝:《梁啟超與中國思想的過渡》,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43頁。
[12]張灝:《梁啟超與中國思想的過渡》,第169頁。
[13]黃克武:《一個被放棄的選擇:梁啟超的調(diào)適思想之研究》,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第181頁。
[14]巴斯蒂:“中國近代國家觀念溯源一一關于伯倫知理‘國家論’的翻譯情況”,載北京:《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4期,第228頁。
[15]張灝:《梁啟超與中國思想的過渡》,第71頁。
[16]梁啟超:“論國家思想”(1902年3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18頁。
[17]梁啟超:“論新民為今日中國第一急務”(1902年2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10頁。
[18]梁啟超:“國家思想變遷異同論”(1901年10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192頁。
[19]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1903年10月),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89、69、88頁。
[20]梁啟超:“鄙人對于言論界之過去及將來”(1912年10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619頁。
[21]狹間直樹:“《新民說》略論”,狹間直樹編:《梁啟超·明治日本·西方》,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第86頁。
[22]梁啟超:“論進步”(1902年6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47、244頁。
[23]梁啟超:“論私德”(1903年10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60—261頁。
[24]梁啟超:“論私德”(1903年10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57頁。
[25]梁啟超:“論私德”(1903年10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60頁。
[26]梁啟超:“開明專制論”(1906年1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451頁。
[27]黃克武:《一個被放棄的選擇:梁啟超的調(diào)適思想之研究》,第78—79、180—181頁。
[28]梁啟超:“盧梭學案”(1901年11月),葛懋春、蔣俊編選:《梁啟超哲學思想論文選》,北京大學出版社,1984年,第63頁。
[29]馬君武在送梁出游美洲時曾有“春風別盧梭”之詩。參見莫世祥編:《馬君武集》,武昌: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399頁。
[30]梁啟超:“論學術(shù)之勢力左右世界”(1902年2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72頁。
[31]土屋英雄:“梁啟超的‘西洋’攝取與權(quán)利—自由論”,狹間直樹編:《梁啟超·明治日本·西方》,第127—128頁。
[32]喬治·霍蘭·薩拜因著、托馬斯·蘭敦·索爾森修訂:《政治學說史》下冊,盛葵陽、崔妙因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0年,第735頁。
[33]關于伯倫知理的一般情況,參見米歇爾·施托萊斯:《德國公法史:國家學說和行政學(1800—1914)》,雷勇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582—586頁。
[34]參見巴斯蒂:“中國近代國家觀念溯源一一關于伯倫知理‘國家論’的翻譯情況”,載《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4期,第226頁;
熊月之:《中國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10—311頁。
[35]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1903年10月),《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67—68頁。
[36]梁啟超:“論國家思想”(1902年3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18頁。
[37]梁啟超:“新民說·敘論”(1902年2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06頁。
[38]梁啟超:“國家思想變遷異同論”(1901年10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185頁。
[39]梁啟超:“新大陸游記”(1904年2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435頁。
[40]張灝:《梁啟超與中國思想的過渡》,第184頁。
[41]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71頁。
[42]梁啟超:“開明專制論”(1906年1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471頁。
[43]梁啟超:“開明專制論”(1906年1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470—471頁。
[44]巴斯蒂:“中國近代國家觀念溯源一一關于伯倫知理‘國家論’的翻譯情況”,載北京:《近代史研究》100期(1997年),第228頁。
[45]巴斯蒂:“中國近代國家觀念溯源一一關于伯倫知理‘國家論’的翻譯情況”,載北京:《近代史研究》100期(1997年),第229頁。
[46]張佛泉:“梁啟超國家觀念之形成”,臺北:《政治學報》1:1(1971年)。
[47]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72頁。
[48]梁啟超:“論近世國民競爭之大勢及中國前途”(1899年10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116頁。
[49]梁啟超:“論國家思想”,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217頁。
[50]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74頁。
[51]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75—76頁。
[52]朱執(zhí)信:“心理的國家主義”(1908年),《朱執(zhí)信集》上集,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129頁。
[53]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82頁。
[54]引自丁文江、趙豐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第722頁。
[55]引自丁文江、趙豐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第596頁。
[56]參見王爾敏:“清季學會與近代民族主義的形成》,氏著:《中國近代思想史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177—194頁。
[57]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1903年10月),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86頁。
[58]梁啟超:“開明專制論”,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7卷,第15頁。
[59]蕭公權(quán):《中國政治思想史》,《蕭公權(quán)卷》,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1頁。
[60]梁啟超:“與嚴幼陵先生書”(1897年春),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42頁
[61]梁啟超:“開明專制論”,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457、459、456頁。
[62]梁啟超:“論政府阻撓國會之非”(1908年),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25卷上,第125頁。
[63]C.E.布萊克:《現(xiàn)代化的動力》,段小先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2頁。
[64]李強:“憲政自由主義與國家構(gòu)建”,載《公共論叢·憲政主義與現(xiàn)代國家》,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3年,第40頁。
[65]土屋英雄:“梁啟超的‘西洋’攝取與權(quán)利—自由論”,狹間直樹編:《梁啟超·明治日本·西方》,第153—154頁。
[66]梁啟超:“答某君問法國禁止民權(quán)自由之說”(1903年),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4卷,第30—31頁。
[67]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1903年10月),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3卷,第68頁。
[68]L.T.霍布豪斯:《形而上學的國家論》,汪淑鈞,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年,第18頁。
[69]梁啟超:“論不變法之害”(1896年8月),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4頁。
[70]梁啟超:“論民族競爭之大勢”(1902年),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0卷,第15—16頁。
[71]梁啟超:“新民說·論尚武”(1903年3月),氏著:《飲冰室合集·專集》第1卷,第107頁。
[72]梁啟超:“論教育當定宗旨”(1902年),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0卷,第59頁。
[73]梁啟超:“開明專制論”,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第475—476頁。
[74]引自錢乘旦:“尋找現(xiàn)代化的楷!,廣州:《開放時代》2000年第3期,第56頁。
[75]依田熹家:《中日兩國現(xiàn)代化比較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20頁。
[76]狹間直樹:“《新民說》略論”,狹間直樹編:《梁啟超·明治日本·西方》,第83頁。
[77]依田熹家:《中日兩國現(xiàn)代化比較研究》,第137—138。
[78]依田熹家:《中日兩國現(xiàn)代化比較研究》,第138頁。
[79]狹間直樹:“《新民說》略論”,狹間直樹編:《梁啟超·明治日本·西方》,第83、84頁。
[80]森 時彥:“梁啟超的經(jīng)濟思想》,狹間直樹編:《梁啟超·明治日本·西方》,第235頁。
[81]梁啟超:“管子傳”(1909年3月,此書前半部分即1903年2月11日發(fā)表于《新民叢報》上的《管子傳》),氏著:《飲冰室合集·專集》第28卷,第46頁。
[82]梁啟超:“近世第一大哲康德之學說”(1903—1904年),葛懋春、蔣俊編選:《梁啟超哲學思想論文選》,第153、165—166、162、164頁。
[83]梁啟超:“蒞佛教總會歡迎會演說辭”(1912年10月),氏著:《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9卷,第33頁。
[84]諾貝特·埃里亞斯:《文明的進程》第2卷,袁志英譯,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99年,第1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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