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財務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7-13 來源: 思想匯報 點擊:
一、根據農村改革的新形勢、新情況。財務工作必須堅持民主理財好民主監(jiān)督的原則規(guī)定,按時公布賬目,要把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點。
二、大型開支、重大經濟項目涉及的財務支出要經村民代表及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同意簽字后進行實施。
三、所有收支項目,必須逐項逐筆公布,對重大經濟項目涉及的財務支出情況應在不同進展階段分步進行公開,讓群眾了解,監(jiān)督村集體資產好財務收支情況。
四、財務收支情況美譽公布一次,時間為每月 15 日前,由村兩委會根據本村實際,依據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提出具體方案,由監(jiān)督和理財小組對方案和所有發(fā)生票據進行審查,完善無疑以后,通過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向村民公開。
五、嚴格執(zhí)行財務審批手續(xù),財務事項發(fā)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后經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報村負責人批準,最后由財務助理向街會計服務中心報賬。
六、對財務支出票據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有不合理支出由負責人承擔。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