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應急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發(fā)布時間:2020-08-03 來源: 思想匯報 點擊:
關于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于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更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州人大常委會組成了分別由普紹忠主任和湯衛(wèi)東副主任為組長的調研組,于 3 月24 日至 29 日赴個舊、開遠、建水、瀘西、元陽、屏邊 6 縣(市),就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開展調研,調研組深入到部分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重點行業(yè)和;贰⒌V山企業(yè)等,了解應急管理機制建立、實地查看應急救援裝備、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等情況,召開座談會聽取州人民政府關于全州應急管理工作情況匯報。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州委政府各項決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作為主要任務,以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首要任務,樹牢紅線意識,不斷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夯實安全基礎,強化措施落實,全州公共安全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向好,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森林防火等能力不斷提升,發(fā)生事故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與同期相比呈下降態(tài)勢,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wěn)定。
(一)深化機構改革,應急管理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完善。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應急管理機構改革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機構改革,建立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州、縣(市)成立了應急
管理局。同時,強化組織保障,增強應急協(xié)調能力,完善紅河州安全生產委員會運行機制,成立紅河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抗震救災指揮部、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防汛抗旱指揮部、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四個指揮部,進一步強化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公共衛(wèi)生等專業(yè)機構的應急指揮與協(xié)調職能。建立處置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fā)事件聯席會議和信息報送、聯絡員等制度,提高了應急災害事故處置效率,全州基本形成了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二)加強隊伍建設,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增強。州、縣(市)以資源整合為重點,以消防救援隊伍為骨干力量,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州、縣(市)在原公安消防支隊(大隊)的基礎上,成立了應急救援支隊(大隊),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組建了消防救援隊(站),化工、礦山等企業(yè)建立了專(兼)職消防救援隊伍,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增強。據統(tǒng)計,目前全州有各類應急救援隊伍 340 支,其中,州級 26 支,縣(市)級 118 支、鄉(xiāng)(鎮(zhèn)、街道)級 206 支,隊伍總人數達 13692人。
(三)建立健全預警機制,應急管理工作更加規(guī)范。各級政府認真落實《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預案體系建設的要求,健全突發(fā)應急公共事件和監(jiān)測預警制度,完善覆蓋全州的突發(fā)事件報告信息網絡系統(tǒng)。全州現有地震災害定點宏觀觀測員 164 人,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監(jiān)測員 2849 人,山洪災害監(jiān)測預警雨量站 1187 處,簡易水位站 41 處,形成村級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報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向縣(市)級報告、縣(市)級向州級報告的制度,實現了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準確快捷四級信息報告聯網,為建立公共突發(fā)事件監(jiān)測、評估、預警、反應機制,做好預測預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建立完善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目前,全州共制定各類應急預案 4578 個(其中:總體應急預案 14 個,
專項應急預案 271 個、部門應急預案 815 個、基層組織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預案3905 個)。應急預案在重點行業(yè)領域覆蓋率達 100%。州、縣(市)各級有關部門、行業(y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積極開展不同層次的預案演練,推動形成了定期演練、重點時期演練的制度。2019 年,全州共開展各類演練 7685 次,其中縣(市)級 214次、鄉(xiāng)(鎮(zhèn)、街道)級 1365 次、各類學校 6106 次。企業(yè) 1 萬人次,參與人數達30 萬人次。通過演練,不斷完善了突發(fā)事件應急反應機制。
(四)增加經費投入,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得到加強。近年來,州、縣(市)人民政府不斷加大應急管理工作經費投入,重點支持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安全生產、救災等基礎能力建設,消防、森林防火隊伍業(yè)務用房等基礎設施條件進一步改善,消防、森林防火、安全生產、搶險救災等應急救援裝備不斷充實,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得到較大提升。如,各縣(市)應急救援大隊基礎設施建設、救援裝備配備得到了加強和改善;全州現已建成救災物資儲備庫 13 個,建筑面積 13400 平方米,儲備救災應急物資近 35 個品種;建成應急避難場所 997 個,可容納 210 萬人。
(五)強化宣傳教育,應急救援知識普及率逐步提升。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印發(fā)書籍、宣傳單、懸掛標語等,多形式多渠道宣傳事故應急救援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普及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應急救援的良好社會氛圍。2019 年,全州共懸掛宣傳橫幅40000 多條,張貼宣傳掛圖 20000 多套,展出宣傳展板 3000 多塊,發(fā)放宣傳單 22萬多張,發(fā)放應急救援包21萬個,書籍10萬余冊。通過宣傳,使應急管理法律法規(guī)、應急預案和救援知識進機關、進企業(yè)、進學校、進社區(qū)、進農村,有效提高了群眾救援技能,增強了全州社會應急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fā)事故災難能力。
二、存在問題
。ㄒ唬⿷惫芾砉ぷ魉枷胝J識有待深化。從全州情況看,各級各部門對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總體上是到位的,但也還存在少數部門和個別干部對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的現象,缺乏底線思維、風險意識、憂患意識。大應急管理工作的理念尚未樹立,還停留在一般性的抓安全生產上,紅線意識、責任意識、敬畏意識、治本意識有待增強。
(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還不夠順暢。按照機構改革要求,州、縣(市)成立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支隊(大隊),同時應將應急管理職責、消防管理職責、救災職責、地質災害、水旱災害、草原火災、森林火災、地震災害等應急救援職責整合劃轉給應急管理局,但從實際情況看,目前只有救災職責順利劃轉,其他的職責仍然按原體制運行,部門之間的聯動職責不夠明確細化,甚至相互間不知情。機構改革后,應急、自然資源、生態(tài)環(huán)境、衛(wèi)生健康、食品藥品等部門職能任務發(fā)生變化,但聯動職責歸屬未及時作出相應調整和明確,一些社會應急聯動處置任務出現“空檔期”。
(三)應急救援隊伍力量薄弱。雖然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企業(yè)都成立了消防救援隊和消防站、專職專業(yè)應急救援隊伍,但基層應急救援人員仍然偏少(鄉(xiāng)鎮(zhèn)一般為 5 人),執(zhí)法力量薄弱,業(yè)務能力不足,應急資源整合度不高,面對較重的安全生產監(jiān)管和自然災害防范應對任務,監(jiān)管力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
(四)應急管理保障經費投入不足。有的縣(市)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經費保障不到位;部分縣(市)應急救援大隊、鄉(xiāng)(鎮(zhèn)、街道)消防隊(站)搶險、救援裝備經費投入不足,存在裝備老化、特種搶險救災設備不足的問題;避難場所建設不規(guī)范,配套設施不全;由于州級、縣(市)財政困難,配套資金不到位,如:近幾年實施的云南省森林防火滇南綜合治理工程項目、森林火災高風險區(qū)綜合治理項目、生物隔離帶建設項目,總投資 6500 萬元,地方配套 20%,1300 萬元
不到位,導致項目不能驗收,難予爭取后續(xù)項目。縣(市)間經費安排不平衡,如:2019 年消防救援預算經費安排,多的開遠市安排了 638.83 萬元,而少的元陽縣僅安排 30 萬元。
(五)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責任還需進一步壓實。有的地方安全隱患點、風險點較多,但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有的落實應急安全發(fā)展理念表面化、口頭化,推進工作流于形式,滿足于過得去、一般化。有的領導對應急管理工作“只掛帥、不出征”,履職不盡責。有的部門對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形勢盲目樂觀,安全監(jiān)管還不同程度存在“無人管、不會管、管不好”、重檢查、輕執(zhí)法和重處罰、輕預防的現象,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突出隱患整治不到位,還沒有完全將預防工作做在前,基層基礎工作不扎實,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
三、調研意見
(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切實提高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應急管理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wěn)定。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州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始終把應急管理工作作為保穩(wěn)定、保平安的重要政治任務,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著力防控風險、強弱項、補短板,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為“促一方發(fā)展,保一方平安”作出積極貢獻。
(二)落實機構改革要求,建立健全高效運行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要按照應急管理機構改革的要求精神,進一步理順各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未按機構改革要求劃轉到應急管理部門的,應盡快劃轉,同時要整合應急管理資源,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充實應急救援力量,科學統(tǒng)籌消防、森林防火、自然災害搶險、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yè)隊伍,增強應急管理能力。要加強應急管理制度建設,健全
完善各級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指揮、應急值守、信息處置、信息發(fā)布等制度,促進應急協(xié)同聯動機制更加規(guī)范和高效,提高聯動處置水平。要及早謀劃“十四五”應急管理規(guī)劃編制工作。
(三)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提升應急管理工作水平。要積極推進州級及縣(市)應急管理指揮中心平臺建設,認真總結取得的成效及經驗,通過整合資源,本著實用、高效的原則,加快推進縣(市)級應急管理指揮中心平臺建設,確保明年實現全覆蓋。要加快推進集通信、指揮、調度和信息處理于一體的社會應急聯動指揮平臺建設,加強政務服務熱線“12345”“110”“119”與應急聯動平臺、便民服務平臺互聯互通共享,提高各類突發(fā)應急事件指揮處置效能。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配齊配強特殊救援裝備,增強各類應急救援的能力。要加強應急搶險救援物資儲備,確保發(fā)生自然災害、突發(fā)公共安全事故時用得上、能保障。
(四)強化法律法規(guī)宣傳教育,嚴格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工作。要按照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要求,加強對《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應急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各級各部門、企業(yè)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識。要嚴格依法監(jiān)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高發(fā)、頻發(fā),確保人民群眾財產生命安全。要開展執(zhí)法檢查,確保應急管理法律法規(guī)有效實施。
(五)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將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與其它工作一并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嚴格追責問責。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xié)同配合,各司其責,各負其責,齊抓共管,落實責任,全力做好應急管理各項工作。
(六)加大經費投入力度,確保應急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州、縣(市)各級財政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將應急管理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除保證應急救
援人員經費、應急管理工作正常業(yè)務經費外,還應增加、應急救援裝備購置、物資儲備、應急救援車輛維護等的經費投入,確保應急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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